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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510626-2020-000004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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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17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强化组织领导


1.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政治部主任分管该项工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2.形成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绩效考核体系。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有关知识。通过学习和宣传,统一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包括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年度工作目标、干部任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以及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各类信息。全年共计公开信息28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7条,政策文件120条,规划计划4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便民服务信息10条,文件解读84条,内设、直属机构概况2条,人事信息动态3条,公示公告1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1条。


2.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一是以四川省政务信息公开网、德阳长安网、四川省司法厅门户网等新闻网站为主导,及时推送本单位的消息动态;二是以两微一端新媒体为基础,对内容丰富、创意独特、形式新颖的文章进行重点推送,截至12月初共计推文57期。三是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制股编制政务公开便民手册和办事指南; 五是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也根据各自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在工作地点对业务工作进行了公开。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请求。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20


12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材料收集有时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宣传制度,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信息,提高本单位信息的知晓度。二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与单位各部门紧密沟通,广泛收集各类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更新信息内容,让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种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