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5124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20〕38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0-06-10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一届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全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活动,激励对象包括全区所有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家庭和个人。

第三条 区垃圾分类办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各镇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和考核,并及时向区垃圾分类办报送。

第四条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机关事业单位激励措施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由区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考评、收集、汇总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局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进行考评。

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管理台账、人员培训、宣传工作、设施建设、分类成效。

第八条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月报台账、信息、实地检查工作报送情况一并纳入考评。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实行“月考核、季评比”。

第十条区财政局于每季度月末25日前将考评结果报至区垃圾分类办。

第十一条根据考评得分纳入红黑榜机制。

第十二条 机关事业单位考评结果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终考核,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事项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进个人”(不占用区本级先进个人名额)。

第三章 教育系统激励实施措施

第十三条教育系统考核由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考评、收集、汇总工作。

第十四条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表》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管理台账、人员培训、宣传工作、设施建设、分类成效。

第十六条全区大中专院校、培训机构、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月报台账、信息报送情况一并纳入考评。

第十七条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实行“月考核、季评比”。

第十八条区教育局于每季度月末25日前将考评结果报至区垃圾分类办。

第十九条 根据考评得分纳入红黑榜机制。

第二十条 区教育局将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纳入年度考核。

第四章 社区激励实施措施

第二十一条社区考核由各镇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考评、收集、汇总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镇根据《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表》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管理台账、人员培训、宣传工作、设施建设、分类成效。

第二十四条社区每月生活垃圾分类月报台账、信息报送情况一并纳入考评。

第二十五条社区负责督促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纳入社区考核。

第二十六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实行“月考核、季评比”。

第二十七条各镇于每季度月末25日前将考评结果报至区垃圾分类办。

第二十八条 根据考评得分纳入红黑榜机制。

第二十九条各镇将辖区内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纳入年度考核。

第五章 居民小区激励实施措施

第三十条 城区内三无居民小区考核由万安镇进行考评、收集、汇总。有物管的小区考核由区住建局负责进行考评、收集、汇总。其他镇村(社区)、小区考核由所在镇进行考评、收集、汇总。

第三十一条按照《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小区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管理台账、人员培训、入户宣传、督导工作、设施建设、分类成效。

第三十三条对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居民小区评为“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小区”,优秀小区分别在城区社区内选拔,每个社区按小区数量评比优秀小区。

第三十四条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居民小区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奖励为辅的方式予以张榜表扬,奖励按照每年不低于600元的资金奖励。

第三十五条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落实,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励物资发放到位。

第六章 家庭激励实施措施

第三十六条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投放(上午7:00-9:00、中午11:30-13:30、晚上18:00-20:00),期间小区督导员值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旁,指导居民住户准确投放生活垃圾。

第三十七条制定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评分卡,由督导员根据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予以评分。评分实行3分制,分别为:优等得3分、中等得1分、差等不得分。

第三十八条评分卡由住户自行保管,经督导员考评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九条 督导员于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收集评分卡,社区网格员对居民得分进行统计,社区汇总、整理为台账,并将原始资料及台账交区垃圾分类办。

第四十条居民小区住户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对考评结果实行红黑榜机制。

第四十一条 根据各居民小区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季度得分进行评比。

第四十二条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采取通报表扬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式予以张榜表扬。

第四十三条先进家庭、个人奖励取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前150名(万安镇100名、金山镇20名,其他乡镇30名),分梯次予以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落实,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励物资发放到位。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