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一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
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德阳市罗江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1年)》要求,结合2020年我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情况,特制定我区2021年试点工作具体方案。
一、目标
从家庭农场农场主中继续遴选124名符合条件的试点人员,实现10%以上的村民小组(含2020年80名试点人员在内)至少有1名家庭农场主纳入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目标,通过试点构建起家庭农场主的教育培训、资格认定、生产扶持、农技支撑、风险防控、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遴选对象
1.遴选条件
纳入试点的家庭农场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创建标准参考《德阳市罗江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
(2)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初中学历须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年龄限制在22-50周岁之间。
(4)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庭农场经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具备经营家庭农场的相关技能和经验,对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6)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农场近三年无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7)已购买或计划购买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家庭农场为示范家庭农场的优先纳入。
(9)家庭农场所在地不在2020年试点人员覆盖村民小组范围内的优先纳入。
(10)家庭农场以农业生产为本底,兼营二、三产业,一、二、三产业或一三产业融合度较高的优先纳入。
(11)家庭农场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或产业联盟等组织,带动农户或经营主体发展的优先纳入。
(12)计划在2021年报读高职扩招的家庭农场主优先纳入。
2.遴选程序
(1)全面宣传。通过罗江农业微信公众号、家庭农场协会、职业农民QQ微信群、各类会议等广泛宣传,引导家庭农场主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2)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在2021年9月12日前向所在镇申报,填写《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人员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镇汇总后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资格公示。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各镇名单后,按照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方案要求,并结合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和“10+3”产业体系规划对名单进一步优选,形成优选名单提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试点。
(二)服务管理
1.教育培训方面
(1)素质提升。试点人员优先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免费参与培训。
(2)学历提升。支持职业农民通过高职扩招提升学历水平。对通过高职扩招就读农科类专业,给予入学当年学费全额补助。
(3)能力提升。与家庭农场协会合作,针对试点人员开展家庭农场主能力提升培训。
2.资格认定方面
(1)公正认定。按照《德阳市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认定实施暂行办法》(德市罗农领办〔2020〕1号),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建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区农业农村局。从具有中高级职称农技人员、高级职业农民、农业系统业务骨干中,遴选30人以上,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专家库,开展初级职业农民认定。向省市级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参加中高级职业农民认定。
(2)资格复审。按照“谁组织认定、谁负责复审”的原则,对认定满两年的初级职业农民开展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在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上加盖复审合格印章;复审不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自动作废。
(三)政策扶持
1.生产扶持方面
(1)基地建设方面。鼓励试点人员积极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校合作,为院校农业类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场地。对于成功创建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新品种试验基地的试点人员,补助1万元/人的基地建设经费。
(2)技术应用方面。支持试点人员运用现代科技科学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面。开展土壤地力检测,年度检测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0.2万元/人;节水灌溉技术方面。对自行安装,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50亩以上的,未享受过财政同类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一次性补助1万元;新型农业机械方面。支持购置无人机、履带式遥控割草机、果园综合管理机(履带式平台、打药、旋耕、开沟等)、智能选果机,对购买上述农业机械的,给予45%购机补助(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不再享受补助),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人;设施农业方面。修建设施大棚并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实施面积在5亩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人。
(3)品牌创建方面。试点人员新获得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新注册商标按照0.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试点人员的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给予50%的参展费用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人。
2.示范引领方面
(1)规范管理方面。引导试点人员成为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的典型。对试点人员的家庭农场实施“1334”(一块牌子、三个制度、三项规范、四本台账)管理模式,对符合要求的,补助0.1万元/人。享受过同类项目扶持的不再补助。
(2)产品质量方面。引导和鼓励试点人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主要支持经营类型为粮油、水果、特色作物的试点人员,鼓励试点人员全面运用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年上传10次以上农事操作记录,如实反映安全生产过程;支持试点人员购买并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检测打印一体机,农产品使用“合格证”率达到100%,使用次数在1千次以上;支持试点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年度农产品检测数量不少于3个。对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试点人员,一次性补助1万元/人。
(3)评先评优方面。鼓励试点人员积极创先争优。对新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的试点人员,一次性补助2万元/人;试点人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农业类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分别补助2万元/人、1万元/人;领头新办的专合社成功创建国家、省级专合社的试点人员,一次性分别补助2万元/人、1万元/人。同类不同级别荣誉称号,以个人获得的最高荣誉奖励为准;已获得奖励的个人在获得更高荣誉称号奖励时,需扣减已获得的补助金额;同时获得农业类荣誉称号的试点人员优先纳入农业项目扶持对象。
(4)提升改造方面。被纳入提升改造计划并按照要求完成建设内容的,补助20万元/人,计划补助10人。同时实施提升改造和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项目的,原则上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提升改造项目参照家庭农场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自筹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
3.辅导帮带方面
鼓励试点人员进入全区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至少联系1户培育型家庭农场,建立辅导台账,实行至少每月一次电话联系、每季度一次入户指导的帮扶机制。对联系培育型家庭农场成功创建示范场的试点人员,按联系农场创建的示范等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补助相应的试点人员0.3万元/人、0.2万元/人、0.1万元/人的奖励。
上述所有政策扶持补助均采用物化补助方式,试点人员根据生产需求自行采购相应生产物资(不包括农药、化肥物资)后,凭税务发票报销,确保扶持资金用于农业生产。
(四)风险防控
鼓励试点人员购买农业雇工保险,降低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按保费的50%补助,投保面积不得超过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名录库录入标准上限。
(五)社会保障
1.设立社保保障金。探索职业农民社会保障长效运行机制。建立300万元的德阳市罗江区职业农民养老保险补助保障金,用于补助省级家庭农场主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落实社保补助。试点人员的家庭农场为非示范农场的,按照个人缴纳设备费用的40%补助,连续补助两年;为省、市、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分别给予个人缴纳费用的70%、60%、50%补助,连续补助五年。
试点人员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提升改造、社会保障补助资金除外。
四、资金概算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区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专项资金496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教育培训:学历提升2万元、学习交流10万元、资格认定4万元,小计16万元。
(二)政策扶持:生产扶持方面,基地建设4万元、技术应用76万元、品牌创建10万元,小计90万元;示范引领方面,规范管理13万元、产品质量40万元、评先评优20万元、提升改造200万元、辅导帮带7万元,小计280万元。
(三)风险防控:保险补助10万元。
(四)社会保障:社保补助100万元,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纳满两年的试点人员,一次性兑现两年补助;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未满两年的试点人员,暂时不予补助。
(五)其他:2020年试点人员继续享受2021年政策,已获得同类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社保除外)。
(六)在确保社保补助政策优先实施和试点效果的前提下,补贴资金可在试点范围内调剂。
五、资金拨付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试点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提供有关票据和其它报账资料,经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无误后,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试点人员的家庭农场对公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德阳市罗江区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工作考核。把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本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价。
(三)宣传总结。加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吸引更多的家庭农场积极参与试点工作,确保全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2021年12月1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年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形成的经验成果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