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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关于《德阳市罗江区文星105-松花阀室集输管线穿越凯江河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510626-2025-003559 文   号:德市罗水函[2025]21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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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24 来源: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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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递交的《关于审查<德阳市罗江区文星105-松花阀室集输管线穿越凯江河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和《德阳市罗江区文星105-松花阀室集输管线穿越凯江河行洪论证报告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参照专家审查意见,经我单位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内容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基础资料基本能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基本合适。

二、《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结果正确,防洪综合影响评价分析结论基本合理。

三、你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增长套管作业。自觉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工程施工期间应对作业范围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等。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清除阻水建筑,平整施工场地,保证河道畅通。

六、工程施工完毕,你单位要及时向河道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必须有河道主管部门参加。

附件:《德阳市罗江区文星105-松花阀室集输管线穿越凯江河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21号  附件.pdf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