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全力以赴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推动全区通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通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企业要贯彻落实《德阳市罗江区经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点围绕学习宣贯、隐患清零、提升水平、提高能力等方面,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及工作落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分解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从业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二)强化电信设施安全风险防范。要针对核心机房、数据中心、传输干线、短信平台等电信设施在运行中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范化解的措施方案,严格遵守《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运行维护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等,严肃电信网络运行事故报告纪律。持续开展电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通信防雷管理。各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各类通信设备在用防雷系统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1429-2006)、《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抽查检测实施细则》(信科函〔2007〕47号)等通信防雷有关技术标准、管理政策等。通过安装避雷针、室外汇流排等方式防止保护盲区遭雷电绕击,避免通信系统受到雷电电磁脉冲的影响,导致网络中断、设备损坏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品、警示标志、应急设施要按规定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重点关注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景和抗震加固、防雷接地等关键环节。
(五)做好新建铁塔安全管理。新建通信铁塔时,要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铁塔不得投入使用,各电信企业要强化对铁塔使用的延伸管理,在租用铁塔时应明确与铁塔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得租用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铁塔。
(六)做好防汛、管道井盖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加强对通信线路、电杆、井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注意汛期的管道井盖、电杆、通信基站和信号塔等隐患排查,制定本单位加强日常巡视的管理制度,重点对人员密集区、农村电杆、线路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工作要求,压实井盖权属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排查治理等工作。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关于通信行业的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火源管控等方面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
(七)做好关键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汛期、台风、严寒等自然灾害多发期间,各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提前梳理和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八)加强网络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条例。制定网络运行安全管理机制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实时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同时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专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职,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助手。针对建设、运维等各环节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修订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定期演练和不断修订完善。通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要及时启动层级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规定向通信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责任事故要严肃问责。
(二)健全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内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网络运行维护安全、通信设施建设安全等方面,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比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强化参建单位管理。各企业(含铁塔公司)要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督促落实,强化对参建单位管理和到货检测。发挥电信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主导作用,按规定组织开展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落空行为。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相关人员具备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应通过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全国电信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时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责任编辑: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