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整治和规范罗江区通信网络线缆及设施设备,清理废弃线缆设备,消除“空中飞线”,统一线缆走向及高度,建立线缆管理长效机制,为罗江区营造“安全规范、统一有序、整洁美观”的通信线缆环境。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属事原则,谁的线缆谁负责,按照线缆及设施设备权属企业分工整治。
(二)坚持属地原则,各镇、白马关景区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三)坚持分期分批整治,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分批推进。
(四)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运营商优化线缆建设和管理,巩固整治效果。
三、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围
1.罗江区建成区及乡镇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商业街、城市社区、居民小区、全国文明村、汽车站、高铁站、农贸市场(综合市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
2.略坪镇长玉村等乡村振兴和全域城乡融合示范路线所涉及的“空中飞线”;
3.罗江城区内45个老旧改造小区;
4.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临时安排的整治点位。
(二)整治内容
区域内通讯、宽带数据传输等空中架设,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线缆,废弃线杆,破损、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等。
(三)整治标准
1.整治后的线缆达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
2.主次干道上无废弃线杆、无废弃线缆及“空中飞线”现象;光缆交接箱设置合理,外表干净整洁,无破损、涂鸦现象;其他街路上的架空线缆要捆扎整齐、横平竖直。
3.小区线缆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入户架空线缆要沿墙固定;无废弃线缆及“空中飞线”现象。
(四)整治方式
1.入地。主次干道两侧通信线缆原则上全部入地,支路街巷、住宅小区可入地的全部入地。对已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通信线缆,结合小区实际采取新建埋地公共路由等方式整治,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入地整治的,可采取架空公共路由方式整治。
2.捆套。对不宜入地和暂不能实现入地的凌乱、垂落通信线缆,按照统一规划的路由采取捆扎、收紧、套管、挂牌等方式实施整治。原则上主干道每50米内不得有两道(含)以上的捆扎线缆,小巷每20米内不得有两道(含)以上的捆扎线缆。
3.剪除。剪除停用、废弃的通信线缆。对建筑物临街外立面上搭拉的线缆一律清除,对非临街外立面私自拉接的线缆予以清理整改,对批准的线缆重新规整,沿墙走直线、拐角成90度,同一墙面线缆尽可能平行。对不在规划的通道内私拉乱扯的线缆予以清除。
4.扣盒。对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线缆采取扣盒等方式整治。
5.拆除。拆除废弃线杆,权属企业或各镇要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并修整杆洞与周边平齐一致。
6.更新。对破损、隐患、有碍观瞻的线缆、线杆和光缆交接箱进行更新,统一规格并集中定点设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罗江区通信领域“空中飞线”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线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验收考评等。相关镇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全面组织实施本辖区线缆整治。各运营商等要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线缆整治工作,并按年度制定实施方案(计划),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区经信局牵头做好各线缆权属企业之间协调配合工作,确保线缆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各镇、白马关景区组织各线缆权属单位开展整治,并加强组织协调,保障施工环境,调动村(居)委会积极性,配合做好游客及村(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协调处理整治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线缆权属企业负责派出专业人员对“空中飞线”实施整治;区住建局负责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线缆整治的协同配合工作;区消防大队负责督促指导作业过程中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整治过程中周边治安秩序;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做好高空作业人员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三)积极稳妥推进。在线缆整治施工时,相关资产所属单位要积极参与整治施工,明确专人到场,确保整治进度和整治效果。各线缆运营商要科学有序安排好各路段、区域的整治工作进度,并及时向相关居民、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采取相关替代或应急措施,确保在线缆整治工作中通信网络信号安全畅通,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四)加强工作调度。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具体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组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对整治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处于末尾的乡镇和线缆权属企业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强化督导检查。区经信局将线缆整治工作及时通报,定期调度推进;罗江区通信领域“空中飞线”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不定期采取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对整治工作实施督导。对未按规定整治的线缆,由相关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各线缆权属企业要建立线缆整治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规范施工,加强线缆管理巡查,及时纠正私拉乱接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责任编辑: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