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
为促进我区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规范水利市场主体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交换意见等形式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对项目前期与设计、计划下达与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参建单位履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履约合同与投标文件一致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范围
德阳市罗江区范围内已开工在建水利工程。
四、组织形式及检查组的组成
(一)组织形式:检查工作由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建设管理股组织实施,检查组由区水利局各业务股室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按问题严重性给予惩戒,发现违法违规的将进行问题移交。
(二)检查组的组成
组 长:刘 舒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罗 徐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
成 员:蒋录英 区水利局建设管理股股长
唐 霞 区质安站站长
李清明 区水利局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蒲 境 区水利局水利和水保股副股长
刘延杰 区质安站副站长
尹思玉 区质安站工作人员
五、结果公示
(一)检查完成当日,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的意见或建议、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等与被检查单位(个人)交换意见。
(二)检查完成后30日内,被检查单位(个人)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若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在整改报告中写明整改完成时限。
(三)检查结果将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进行公示,且系统将自动把检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
(二)检查工作将秉持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廉洁自律。
(三)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