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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26-2024-005596 文   号:德市罗水函[2024]25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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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0 来源: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

为促进我区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规范水利市场主体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交换意见等形式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对项目前期与设计、计划下达与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参建单位履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履约合同与投标文件一致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范围

德阳市罗江区范围内已开工在建水利工程。

四、组织形式及检查组的组成

(一)组织形式:检查工作由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建设管理股组织实施,检查组由区水利局各业务股室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按问题严重性给予惩戒,发现违法违规的将进行问题移交。

(二)检查组的组成

组 长:刘 舒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罗 徐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

成 员:蒋录英 区水利局建设管理股股长

       唐  霞 区质安站站长

       李清明 区水利局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蒲  境 区水利局水利和水保股副股长

       刘延杰 区质安站副站长

       尹思玉 区质安站工作人员

五、结果公示

(一)检查完成当日,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的意见或建议、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等与被检查单位(个人)交换意见。

(二)检查完成后30日内,被检查单位(个人)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若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在整改报告中写明整改完成时限。

(三)检查结果将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进行公示,且系统将自动把检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

(二)检查工作将秉持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廉洁自律。

(三)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