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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罗江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3553
文  号:德市罗水发[2024]7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3-29 来源: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罗江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罗江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严查密防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德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持续巩固深化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股室:局办公室、质安站牵头,各股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德阳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我局印发的三年行动方案,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阶段做好安排部署,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股室:质安站牵头,各有关股室、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按照省、市“六项机制”实施细则,建立我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将“六项机制”建设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责任股室:质安站、建管股、水利和水保股、灌排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四、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责任股室:水利和水保股、项目业主单位)

五、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贯彻执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安排,把安全生产融入水利全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履行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及安全生产防范化解工作会议,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检查、研究不少于2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责任股室:质安站牵头,各股室、单位分工负责)

六、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根据条款内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和五落实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有效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责任股室:质安站、建管股、水利和水保股、各项目业主单位)

七、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度汛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在建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主汛期前不能恢复至堤顶高程和不能拆除拦河围堰的工程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公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涉及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无资质承揽业务等失信信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加强高边坡开挖、隧洞施工、高支模施工、塔吊施工、挡水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建设管理股、质安站、项目业主单位)

八、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小水电安全风险防范。重点排查整治水库、水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测设置不科学或设置未使用;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针对性不高等;水库不按规定蓄水;维修检修有限空间作业未按操作规程等。做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持续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责任单位:灌排中心、水利和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九、强化河道采砂安全监管。强化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水政执法大队、灌排中心、水利和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十、强化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办公场所、职工食堂、上下班途中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一切火灾、中毒、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在施工高峰期、生产高峰期统筹开展集中检查、联合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并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责任股室:建管股、质安站、水政执法大队、水利和水保股、项目业主)

十二、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和汛期等重要时段,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强化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跨专业类发现问题不明显、不全面的情况采取专家现场指导服务,精准把脉、精准施策。(责任股室:质安站、建管股、水利和水保股、项目业主)

十三、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力度。积极开展每月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及时更新水利工程个数、内容,对重大危险源信息及时开展登记和管控。(责任单位:灌排中心、水利和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使用。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四川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落实“一处一码、码里呈现、码中明责、码上履责”,积极应用“四川安全码”,掌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全员岗位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检查清单等,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质安站牵头、灌排中心、水利和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水利生产经营性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防汛应急演练各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责任股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牵头,各股室、单位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责任股室:质安站、建管股、水利和水保股、灌排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4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