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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3457
文  号:德市罗万府发〔2024〕11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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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9 来源:万安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为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从2024年3月10日至5月10日、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时间统一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目标要求。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争不发生区域性流行

(一)高度重视,逐级压实防疫责任。充实网格员队伍,强化覆盖三级的非洲猪瘟防控“3+1+1”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每日监测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生猪等畜禽数量、生产变动和异常死亡等动态信息。督促指导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相关主体提高防疫意识,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升级改造动物防疫设施设备。要主动公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奖举报电话,做好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宣传,加强综合防控措施培训指导,引导养殖、贩运、饲料兽药销售等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反映异常情况。对排查、收集到的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派人核查,按规定采集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并做好消毒、无害化处置等技术指导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

(二)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验总结推广,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消毒剂选择、消毒规范等要求,科学选择使用消毒药物,规范消毒程序,细化消毒措施,在扎实开展大消毒工作。遵循“结合实际、针对实用、具体实效”的培训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施教、逐级培训”培训模式,开展覆盖畜禽全产业链生产经营主体的大培训。要用好村广播、微信语音视频等,多渠道普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并加强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消毒灭源、免疫预防、疫情报告和处置等方面的大宣传,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扎实推进集中免疫,筑牢疫病防控屏障

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防疫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保障疫苗及时供应到位,持续做好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全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提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户)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

(二)实行“先打后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农业农村厅要求,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全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先打后补”,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做好“放管服”,精简程序,优化标准,做好监管和评价工作。

(三)做好免疫记录。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镇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做好免疫记录、按时报告,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四)评估免疫效果。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坚持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组织开展抽查,确保免疫效果。

四、抓好2024年布病、包虫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

(一)全面开展布病防控阻击战。务必要清醒认识布病危害的严重性及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制定相应的布病净化方案、应急预案和生物安全防护方案等,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禁止活畜(种用、乳用、屠宰用除外)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降低布病传播风险。

(二)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加强家畜查治,扩大监测的畜种,将羊、犬等易感动物纳入监测范围内;加大监测数量与频次,防止疫情反弹;对家畜交易市场的牛和运入运出本地的牛进行血吸虫病检测。继续加强对家畜,特别是牛的圈养管理,家畜圈养率应达到95%以上。

(三)其他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强化狂犬病免疫和监测。做好辖区内犬只免疫工作,犬只免疫密度农村不低于90%,城市不低于95%,同时加强免疫效果评价工作,要求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提升对猪链球菌病、炭疽防控意识,确保不出现重大疫情。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

(二)强化防控保障。要依法将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要结合目标考核,在开展季节性集中防控期间,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要限期整改,严肃问责。

 

  

                    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

责任编辑:万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