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人民政府,白马关景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民生实事专题工作会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动车“停车收费不科学不合理”等民生诉求,根据《德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德办规〔2023〕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机动车停放免费时间。免费停车时限调整为30分钟(含)。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下属管理的公办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车站、公园等公益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并做好收费公示。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继续实行优惠。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停放的,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的按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标准计费;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车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按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计费、减半收取(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所涉其他政策仍按德市罗发改价管〔202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我区停车服务收费包月制另行研究制定,按照后期制定的政策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价格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