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高峰支渠整治项目已经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批复)(川水许可〔2022〕282号)进行批复。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川水函〔2020〕1983号)要求,拟组建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管理及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的组建
按照《指导意见》,政府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并由项目法人履行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职责。同时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拟由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管理及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人员定员编制22人。
二、工程建设内容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石庙支渠整治渠道总长4.621km,其中:明渠长3.718km,扭面长0.070km,新建暗渠204m/3座,拆除重建暗渠153m/2座、陡坡116m/2座,机耕桥3座,人行桥16座,山洪渡7座,放水洞14座,接水6座,梯步16座。工程概算总投资587.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98.71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3.1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4.30万元,独立费用61.61万元,基本预备费61.6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8.6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6.3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9.18万元,建设总工期150日历天。
三、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满足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有关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项目法人:
工程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工程项目法人: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德阳市罗江区雨村东路12号
项目法人代表:刘舒,年龄:38,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专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师;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12年。
项目主要负责人:赖祥伟,年龄:48,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15年。
技术负责人:罗徐,年龄:38,文化程度:本科:专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师;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18年。
财务负责人:谢丽,年龄:39,文化程度:在职研究生;专技术职称:会计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9年。
(二)内设机构组成
根据本项目建设需要,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设置了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工程技术部职责:
(1)审核及签收专题报告文件。
(2)组织开展或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4)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查或审核与报批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6)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工作,组织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7)组织或参与工程及有关专项验收工作。
(8)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计划合同部职责:
(1)审核及签收已招标的资料及合同文件。
(2)依法对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咨询和材料、设备等组织招标或采购,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
(3)在工程技术部的配合下,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
(4)负责开展项目信息管理和参建各方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5)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3.质量安全部职责:
(1)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手续。
(2)在工程技术部的配合下,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和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建设管理情况。
(4)参与工程及有关专项验收工作。
(5)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4.财务部职责:
(1)审核及签收财务资料。
(2)负责审核及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进度款。
(3)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做好资立移交相关工作。
(4)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5.综合办公室职责:
(1)审核及签收综合文件资料。
(2)根据项目法人授权及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任免其管理、技术及财务等重要岗位负责人。
(3)参与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其他外部条件落实等工作。
(4)参与工程及有关专项验收工作。
(5)负责工程监督、检查各参建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并组织或参与档案验收工作。
(6)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妥否,请批示。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