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2024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24.5μg/m³,同比下降23.7%,位列全市第一;优良天数322天,优良率88%,同比上升11%,超目标任务两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6,同比下降16.4%,在65区县(含经开区)中排名第13位,同比上升20个名次。
(二)水环境状况。2024年,全区3个党政同责考核断面均为Ⅱ类,优良断面占比100%,同比去年持平。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四)声环境状况。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
(五)环境风险状况。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平稳可控,危废处置利用能力持续提升,核与辐射环境良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运行有效,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2024年,我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水环境质量管控等目标任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执行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战略部署,坚决打赢空气、水和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二是周密谋划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所有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效推进。全年以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环委会议、调度会议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余次,着力推动配好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100%;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82.4%,剩余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正按时序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7个(协办件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一、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问题整改率100%;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问题整改率50%,剩余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正按时序推进。
(二)打好三大战役,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实施计划》《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7项文件,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管控、联合执法等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大气治理水平。每年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聘请“环保管家”,“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梳理总量减排企业28家,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181.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督促290余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94%以上。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量17.79万吨,利用率95.74%。二是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与上下游的安州、涪城、中江、旌阳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在71个村(社区)推广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2座,完成周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红玉污水处理厂扩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3万吨/日,配套建设城乡污水管网约250公里,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6.73%。投资财政资金1.5亿元,实施凯江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每年落实财政资金55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94.2%,实现农村“厕污治理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100%治理。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8%。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要求用途转变为“一住两公”的建设用地,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督促相关土地使用权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1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排除安全隐患。抓好全域无垃圾常态化治理,完成建筑垃圾调配场建设,收纳建筑垃圾3.3万方。完成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4年度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215家产废单位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169家产废单位2023年度申报登记,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三)聚焦精准执法,构建生态环境监管新格局。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帮扶。加强企业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推动经济和生态环境共同发展,累计帮扶检查企业480余家次,出动执法车辆4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对发现的79个问题进行指导整改,对28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立案调查,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2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4起,共计罚款金额84.13万。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坚持“无事不扰”,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员参与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截至目前,网格员协助办理群众反映环境污染纠纷100件。三是强化环评源头管控。构建全过程环境准入体系,严格把控新、改、扩建项目审批流程,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未达环保标准或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技术准则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力度,确保所有新建项目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年共办理企业环评审批36件,落地省市重点项目11家,无因生态环境因素导致企业无法落地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历年以来一直受臭氧污染影响较为严重,PM10平均浓度居高不下,扬尘管控还存在短板。
四、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着力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开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专项行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治理。二是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水质攻坚达标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定期对境内流域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断面水质情况,确保水质断面稳定达标。三是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准入管理,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修复,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二)坚决抓紧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抓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结合省市整改方案,制定我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抓实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逐一销号,坚决杜绝出现虚假整改。三是着力化解重复信访问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强化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集中环境诉求,有效保障群众的环境利益,减少信访案件重复发生。
(三)纵深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一是继续做好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构建“预防—治理—监管—共治”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强化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把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环境质量得到稳固提升,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二是继续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组织和参与污染物防治攻坚战强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各类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精细化排查。三是严格环境准入。把环境准入关,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强化“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