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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向泽兵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1360
文  号:德市罗府发〔2022〕13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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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09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级各部门:

2021年12月4日下午18时15分左右,我区万安镇泉水社区一组居民向泽兵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跳进堰塘救人,成功救起落水的4岁儿童邓某某。

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政府15次常务会议审,决定授予向泽兵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希望向泽兵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扬见义勇为时代精神,为建设平安罗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泽兵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大同予共”的现代化罗江做出积极贡献!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2299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