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规定,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编制了《德阳市罗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德阳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德阳市罗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即德阳市罗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华强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边界沿岸纵深至分水岭的全部陆域(罗江境内段)、中江黄鹿水库水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罗江境内段)。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罗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以及事件分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以及现场应急工作组组成。
(三)应急响应。从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与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以及响应终止十个方面采取措施,全面加快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四)后期工作。按照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以及事故总结五个方面进行。
(五)应急保障。从加强领导、资金投入、科技支撑、人才建设以及落实责任五个方面提供相应保障。
(六)附则。由名词术语、预案修订、预案解释以及预案实施组成。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