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针对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9〕120号)、《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川府发〔2021〕5号)、《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发〔2022〕6号)、《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德府发〔2022〕12号)、《德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德办发〔2024〕33号)、《德阳市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德市罗府发〔2021〕8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罗江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特点,德阳市罗江区气象局组织对《德阳市罗江区气象局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10部分。在原2022版基础上,对《预案》框架以及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第四部分应急处置、第十部分附则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其中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和第十部分附则中“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罗江)”调整较大。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完善预案框架要素
与《德阳市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衔接,《预案》在框架中新增了“宣传和培训”部分,为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培训工作在实际操作层面指明了方向。“奖励与责任追究”从2022版“附则”中调出独立为专章表述,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重要性,为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奖惩提供指导。修订了“恢复与重建”部分,因德阳市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有了专章描述,本《预案》修订为只提出原则要求。调整了“附录”部分,内容为德阳市罗江区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和德阳市罗江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简单直观的体现出应急响应全流程,更具操作性。
(二)调整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预案》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重要调整,为契合《德阳市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相关组织指挥体系,取消了“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置,归由区政府统一指挥,明确了区级和镇级两个层面组织指挥体系。气象部门主要做好相关气象服务工作,发挥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即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管理、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机制,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准确、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提出防范应对建议。
《预案》提出区级组织指挥机制“可能或已经发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级层面按职责决定启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未纳入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由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共同牵头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区级层面相关部门(单位)从26个增加至34个,重新对34个部门(单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和细化,新增了绵阳车务段罗江东站、西南发展集团等8个部门(单位)。
《预案》提出镇级组织指挥机制,“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应对气象灾害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针对当地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对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三)进一步优化应急处置流程
《预案》第四部分“应急处置”中“响应触发”新增了当市级层面启动包括罗江区在内的区域连片预警或发布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建议后罗江区相关响应过程,进一步明确上级响应启动后本级行动指南。同时,在“应急处置”部分新增“分灾种分级别响应”小节,将原2022年版“监测预警”中“预警行动”相关内容调整至“分灾种级别响应”,对十类不同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流程进行细化,结合气象灾害预警分级类别对各个气象灾害各级别应急响应进行优化。明确发生气象灾害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前置条件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处理体制机制精细化、科学化。
(四)进一步细化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预案》第十部分“附则”中“气象灾害的预警标准(罗江)”进行了全部调整修订,参考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技术实施细则V2.0版,综合分析罗江区新30年气象资料和气象灾害致灾特点,确定了以气象站点为基础的本行政区域气象预警标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罗江)”,明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罗江)中‘站点’指国家站和区域站两类”。重新修订的“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罗江)”更符合罗江区实际情况,预警标准更为规范科学,可操作性更强。此外,修订中还从用语方面再次进行了规范统一,方便政府部门、社会大众理解。
三、《预案》提纲
全文分为10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准备、恢复与重建、宣传和培训、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和附则,同时新增了德阳市罗江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德阳市罗江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2个附录。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提出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技先导、迅速响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继续明确了预案适用于干旱、暴雨、暴雪、低温、冰冻、强降温、霜冻、大风、高温和霾等气象灾害影响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特别强调: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对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级组织指挥机制、镇级组织指挥机制及其相应职责等内容。强调根据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程度,区级层面视情况成立专项事件应急指挥部。
(三)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报、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发布等制度和规定。
(四)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响应触发、分灾种分级别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公布、应急终止或解除等工作要求。
(五)应急准备。包括对资金、物资、应急队伍、预警准备、灾害普查等方面的保障准备工作进行规定。
(六)恢复与重建。包括根据救灾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等内容。
(七)宣传和培训。要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镇、社区、村应建立健全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方案,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和预警信息等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定。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九)预案管理。
(十)附则。包括全新修订的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罗江)、气象灾害预警分级统计等内容。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