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4〕132号)、《德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德民政〔2019〕60号)精神,结合罗江实际,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二、定义和目标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原则,通过向各类社会组织、单位等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罗江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养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三、主要内容
《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共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服务对象。主要为罗江区户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包含留守老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任务分配。按照“摸排、审核、公示、审定”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3000个服务对象,并根据各镇实际情况分配至各镇。
(三)实施方式。主要包括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服务内容、补助标准及购买方式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主要包括核实服务对象基本信息、上传服务对象信息、上传服务项目需求、确定承接主体、开展具体服务、其他事项、验收流程、资金管理、落实综合监管、承接服务商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及逗硬目标考核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发动村组参与、及时上报情况等内容。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