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
目的: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的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二、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
(三)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管哪些事)
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需要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事项。
2023年底前,各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四)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分工(谁来管)
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逐项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责任分工。
对存在部门管辖争议的行政执法事项,区司法局要加强协调。
三、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
(五)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定下制度)
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支持各地区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六)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统筹)
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四、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支撑能力建设
(七)提升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
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应用。
(八)大力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
部门间要着力打通数据壁垒,以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通共享支撑跨部门综合监管。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