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4〕132号)、《德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德民政〔2019〕60号)精神,结合罗江实际,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二、定义和目标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原则,通过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单位等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罗江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养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三、主要内容
《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共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为罗江区户籍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已按照“前期摸排、村(社区)审核、公示、镇上审定”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实施方式。主要包括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补助标准及购买方式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主要包括上传服务对象信息、上传服务项目需求、确定承接主体、开展具体服务、其他事项、验收流程、资金管理、落实综合监管、开展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监督及逗硬目标考核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成效等内容。
文件链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