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将《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德阳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德民政发〔2022〕25号)提出的“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要求,发展“家庭养老床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推动建设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促进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幸福感更高、获得感更强。
二、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让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刚需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享受专业化、个性化的照料服务,以此探索符合德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破解居家养老服务痛点堵点,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提升我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三、试点任务及对象
(一)试点任务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根据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依托专业机构,对老年人的居室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在老年人家庭设置具备机构服务功能的养老床位,为其提供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
2022年4月,全区对养老床位有初步需求的户数进行了前期摸底。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全区试点建设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具体点位,其中:白马关镇21户,调元镇14户,金山镇13户,略坪镇19户,万安镇10户,新盛镇10户,鄢家镇13户。
(二)服务对象
具有德阳市罗江区户籍或居住证且常住我区、个人或监护人申请,经评定达到中、重度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优先保障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适当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服务对象应拥有其申请建设改造住房服务的所有权或长期居住权,且一年内无拆迁计划。
(三)服务主体
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运营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依法登记成立并在民政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日间照料中心或其第三方运营机构,依法登记成立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合法社会组织。
2.具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运营和服务能力,能够开展24小时动态管理、远程监护、呼叫应答、上门照护等服务,主城区服务响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3.与其上门服务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上门服务员工原则上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和健康证。
4.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的,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无法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的,应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建立绿色通道。
5.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建设运营服务的机构由区民政局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
(四)建设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主要分为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等内容,并分为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基础项目是政府对符合条件服务对象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主要项目,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项目是依据服务对象意愿,由服务对象自主付费购买的项目。具体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及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不享受建设补贴的家庭养老床位,不受基础项目、可选项目的限制。
1.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对老年人住所的卧室、卫生间、浴室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必要老年用品,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门服务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2.智能化改造。服务机构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电子信息服务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智能化设备信息及服务数据应能有效共享至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五)服务内容
服务机构在充分评估和自愿签约的基础上,按照约定内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服务、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基本服务,具体见《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推荐清单》(附件2)。
在满足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的同时,鼓励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围绕老年人需求提供个性化订制服务。基本服务指导清单外的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实施流程
(一)申请受理
申请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向常住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表》(附件3),村(社区)可代为受理申请。
(二)评估审批
各镇对提交申请的老年人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及时向区民政局提交。区民政局通知评估机构上门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建床需求评估和家居环境评估,填写《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环境评估及服务需求评估表》(附件4)。符合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条件的对象纳入服务范围,在老人常住地村(社区)公示3天。不符合的应向其说明情况。
(三)签约改造
服务机构根据评估情况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协商明确建设改造项目,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项目清单》(附件5),实施改造安装。
(四)竣工验收
实施改造完工后建设机构填写《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单》(附件6),申请区民政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拨付95%的建设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应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
(五)上门服务
1.签约建档。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为老年人制定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经协商确认后,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协议,服务机构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填写《老人信息档案》(附件7)建立服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管理。
2.提供服务。服务机构根据签约内容组成专业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并按规定填写《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记录表》(附件8)。
(六)质量监测
1.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2.区民政局要对每张家庭养老床位建档管理,加强项目监测。对建设改造竣工验收合格的床位,经监测评价合格的,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满1个月后拨付剩余5%建设补贴资金;对监测评价不合格的应采取限期整改或收回补贴资金等措施。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对服务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意率低于85%的,应采取限期整改或收回补贴资金等措施。
五、扶持政策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政府补贴
符合建床条件的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老人,可申请政府补贴。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
原则上按照每户3000元-5000元标准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费用据实结算,补助给中标服务机构。超出当地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每位老年人家庭原则上只补助1次,此前已享受过民政或残联补助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确须新增改造项目或设施设备的,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当地最高标准,据实结算。
该项补贴可由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保障,不足部分由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给予解决。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
原则上根据签约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补助给服务机构。
该项补贴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规定,由省、市、区三级共同承担。
(二)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性床位补贴
依法登记并在民政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签约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政府补贴对象的,经区民政局认可后,可按照民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享受的服务性床位补贴政策标准,同等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该项补贴按照我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性床位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落实。
六、相关要求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组织村(社区)开展辖区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需求摸底调查,积极配合,协调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
(二)区民政局将会同各镇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监督工作。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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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及设施设备配备推荐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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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造类别 |
具体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 |
适 老 化 改 造 |
(一)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基础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可选 |
||
4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可选 |
||
5 |
(二)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6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可选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0 |
适 老 化 改 造 |
(三)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11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基础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13 |
(四)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5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可选 |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可选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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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五)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可选 |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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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适 老 化 改 造 |
(六)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 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可选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可选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可选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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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七)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基础 |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可选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可选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可选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
可选 |
||
29 |
智 能 化 改 造 |
智 能 设 备 |
网络连接设备 |
支持有线和无线网络的全屋覆盖,实现对智能化改造设备的云端通信,保证信号传输稳定。 |
基础 |
30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可选 |
||
31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支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入。 |
基础 |
||
32 |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
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动态监测和记录呼吸、心率、体动、翻身次数、睡眠质量分析等参数,离床感应,发现异常自动提醒。支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入与分析,支持健康数据的协同应用。 |
可选 |
||
33 |
门磁感应器 |
安装在门或窗等位置,实时记录和上传情况,超长待机,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支持设置监测特殊时段的开关、长时间不开门报警。 |
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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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语音或视频通话设备 |
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双向实时语音或视频通话,可远程操控,支持内存卡储存,支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接入。 |
可选 |
||
35 |
智能音箱 |
安装于客厅(可移动),具有语音识别功能,内置日常生活工具(例如:天气查询)等,数据接入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老年人可通过音箱实时向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可通过音箱寻找音乐、影视等文化娱乐产品等。 |
可选 |
附件2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推荐清单
一、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协助老人制作或送餐上门;
2.助洁服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卫生整洁无异味;清扫房间、洗衣服务、换洗窗帘、晾晒被褥等;
3.代购代送。帮助老人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
4.协助外出。每周安排户外活动(限能行走和能坐轮椅且根据老人情况而定)。
5.助急服务。紧急呼叫、紧急转介服务。
二、生活护理服务
1.清洁护理,包括洗漱、剪发剃须、助浴等;
2.进食护理,包括喂饭(水)等;
3.排泄护理,包括大小便等;
4.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三、电子信息化服务
1.安装紧急呼叫服务,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设备;
2.紧急呼叫及时上门;
3.24小时掌握老人生命体征(呼吸、心律、睡眠质量等)及活动情况。
四、健康管理服务
1.建立健康档案;
2.预防保健,包括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3.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包括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五、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1.口腔护理、留置胃管护理、留置尿管护理、辅助排痰、压疮护理等;
2.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等;
3.康复咨询和指引;
4.康复理疗。
六、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
1.亲情关怀服务;
2.社工介入服务;
3.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七、增强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对家庭或主要照顾者进行养老健康理念、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
附件3
德阳市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
区(市、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老人姓名 |
|
性别 |
|
配偶(或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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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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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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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改造 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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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情况 |
房屋建筑面积 |
( )㎡ |
改造 情况 |
□已享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已享受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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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性质 |
□自有住房 □廉租/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租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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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情况 |
自评生活能力: □重度失能 □中度失能 □轻度失能 □生活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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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其他□; 2.年满 80周岁、其他□; 3.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优抚对象□、其他□ (在所选项后的□内划“√”,选择“其他”以外的选项请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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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需求 |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有权或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接受家庭适老化改造,本人自述情况及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同意并遵守政府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协议(合同),愿意承担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风险和责任。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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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初审意见 |
(经审核,该老年人属 家庭,已享受/未享受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或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补贴 元,拟同意/不同意建床申请) 初审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不同意村(社区)意见,同意/不同意建床申请)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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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审核意见 |
(同意/不同意建床申请。符合/不符合补贴投条件:最高补贴一次性建设经费 元,据实结算,享受/不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环境评估及服务需求评估表
(评估人员/机构填写)
档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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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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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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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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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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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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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型 |
□电梯房 □楼梯房 □平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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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属 |
¨自有产权住房 ¨租赁住房 ¨借住 ¨廉租房 ¨公租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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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 |
|
与申请人关系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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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身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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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无 □有,___种,罹患慢性疾病: □高血压 □糖尿病 □冠心病 □脑梗塞 □中风后遗症 □柏金逊症 □老年痴呆 □骨关节疾病 □其他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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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
□能力完好 □ 轻度失能 □ 中度失能 □ 重度失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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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环境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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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 |
评估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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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 |
房间光线是否明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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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与台阶的灯光是否明亮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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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是否堆积杂物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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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
地面是否平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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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是否有防滑设施 |
□是 □否 |
|
||||||||||||||
卫生间 |
马桶周围、浴缸、沐浴间是否有扶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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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间是否有沐浴椅 |
□是 □否 |
|
||||||||||||||
在浴缸或浴室内是否使用防滑垫 |
□是 □否 |
|
||||||||||||||
是否容易在马桶上坐下和站起来 |
□是 □否 |
|
||||||||||||||
厨房 |
厨房灯光是否明亮 |
□是 □否 |
|
|||||||||||||
是否有家用灭火器 |
□是 □否 |
|
||||||||||||||
地面是否有防滑设施 |
□是 □否 |
|
||||||||||||||
客厅 |
墙壁是否有扶手 |
□是 □否 |
|
|||||||||||||
空间是否堆积杂物/家具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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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 |
室内有无夜间照明设施 |
□是 □否 |
|
|||||||||||||
室内是否有紧急呼叫设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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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阶梯、台阶 |
是否有电灯开关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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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牢固且容易抓住的扶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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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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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改造需求 |
基础项:□防滑处理 □ 高差处理 □配置护理床/□安装床边护栏(抓杆)(二选一) □如厕区或洗浴区安装扶手 □ 配置沐浴椅 □ 手杖 可选项(超出补贴标准自行付费):□轮椅/助行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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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改造需求 |
基础项:□智能网关 □无线紧急呼叫设备 □烟雾报警器/□燃气报警器(二选一) □睡眠监测设备 □自动感应灯具 □门磁感应器 可选项(超出补贴标准自行付费): □语音或视频通话设备 □其他: |
|||||||||||||||
居家上门服务需求 |
□助餐 □助浴 □助洁 □助医 □助急 □助行 □助乐 □助购 □助聊 □助学 □护理 □巡护 □其他: |
|||||||||||||||
评估对象、监护人确认 |
以上情况属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评估对象确认签名: 签名日期: 监护人确认签名: 签名日期: |
|||||||||||||||
评估机构(盖章) |
|
评估人员签名 |
|
附件5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项目清单
服务对象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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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能力完好 □ 轻度失能 □ 中度失能 □ 重度失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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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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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单一式三份,服务对象/监护人、服务机构、县区民政部门各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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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造项目类型 |
改造项目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 |
|
1 |
适老化改造 |
|
|
|
|
|
2 |
|
|
|
|
|
|
3 |
智能化改造 |
|
|
|
|
|
4 |
|
|
|
|
|
|
5 |
可选项(超出补贴标准自行付费) |
|
|
|
|
|
6 |
|
|
|
|
|
|
7 |
个性化项 (自行付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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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计 |
|
项目建设机构(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本人 已知晓关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项目的内容、要求、报价情况,接受以上改造项目的报价价格,并同意实施以上建设改造项目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服务对象签名: 日期:
监护人签名: 日期:
附件6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单
老人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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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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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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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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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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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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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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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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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改造内容 |
项目 |
预算 |
原因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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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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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建议 家属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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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改造预算 |
|
改造后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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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施工前照片(两张) |
施工中照片 (两张) |
施工后照片 (两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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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代表 验收意见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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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验收单位 |
建设机构 |
街道办事处或社区 |
县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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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附件7
老人信息档案
(服务机构填写)
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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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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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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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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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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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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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籍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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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生活能自理□生活半自理 □生活不能自理 |
低保 |
□享受 ¨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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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态 |
□未婚□已婚□丧偶□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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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小学□初中□高中□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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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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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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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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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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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面积 |
|
居住人口 |
|
|||||||||||
居住状况 |
□与子女生活 □与配偶生活 □与亲属生活 □独自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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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性质 |
□自有住房 □廉租/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租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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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偶及子女情况 |
||||||||||||||
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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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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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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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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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低保/特困 |
□享受低保 □享受特困 □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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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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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生活能自理 □生活半自理 □生活不能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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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
联系电话 |
是否同住 |
居住区域 |
享受低保 |
重度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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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 □不同住 |
□同市 □外市 □国外 |
□享受 □不享受 |
□是 □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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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 □不同住 |
□同市 □外市 □国外 |
□享受 □不享受 |
□是 □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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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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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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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体征 |
身高: CM ;体重: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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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血压: / ;常态心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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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生活能自理 □生活半自理 □生活不能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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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能力 |
□行走无碍 □行动不便 □依靠器械辅助行动□不能行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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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理项目 (可多选) |
□穿衣 □行走 □吃饭 □服药 □如厕 □洗澡 □打电话 □做饭菜 □洗衣 □简单家务 □买菜购物 □室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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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体检 |
□需要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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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随访 |
□需要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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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医疗保险(社保) □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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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质量 |
□很好 □较好 □一般 □偶尔失眠 □经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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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型 |
□A型 □B型 □AB型 □O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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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病史 (可多选) |
□高血压□高血脂 □糖尿病 □冠心病 □肝炎□肝硬化 □气管炎□肺炎□肺结核□胃炎 □癫痫□甲状腺疾病 □精神疾病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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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情况 |
药品名称 |
用药频次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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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记录表
(服务机构填写)
服务对象: 年龄: 联系电话: 服务单位:XXX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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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日期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享受服务规格(小时、次数) |
服务人员签字 |
享受服务人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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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确认(签字盖章): 县区民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