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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养老机构监督检查方式及投诉电话

索  引  号:510626-2024-004203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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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15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相关规定,罗江区民政局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民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对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拒绝、阻碍。

投诉电话:0838-3121123

责任编辑: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