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免(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
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致残军人子女)、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等优先并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其余类别困难学生申请后由学校综合认定后确认受助资格。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校内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关费用、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规定由各校结合实际制定。
四、申报程序
学生入学即享受“三免”政策,无需申请。生活补助须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开学两周内向就读班级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温馨提示:学生或家长若知晓政策未主动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金发放
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家长)的社保卡中。春季6月30日前,秋季12月30日前发放完成。
责任编辑: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