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全面了解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安排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5月23日下午金山镇中心卫生院;
5月24日上午鄢家镇中心卫生院、新盛镇卫生院,下午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
5月27日上午白马关镇卫生院、略坪镇中心卫生院,下午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万安镇卫生院、调元镇卫生院;
二、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时限为2021—2023年(三年)。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是否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
(二)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至村级基层医疗机构。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准备好督查相关佐证资料,按照年度进行分类归档留存。
(二)请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次区级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对落实缓慢或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严肃处理。
(三)请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近三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实施情况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区卫健局规财股(详见附件)。
附件:2021-2023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自查总结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2021-2023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自查总结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情况,个数各是多少)
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执行情况
(2021-2023年历年基本药物资金情况,分年度到位多少资金,拨付多少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如何开展资金监管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