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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稽查典型案例│德阳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索  引  号:510626-2024-009109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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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30 来源:罗江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2024年7月17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组成执法稽查工作组,采取听工作情况汇报、调执法案件资料、访问移动执法系统数据等方式,对罗江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稽查工作组在执法稽查工作中发现一批案件办理较好、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现筛选一例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件进行公布。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根据凯江出境断面水质监控平台数据,执法人员对德阳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三级沉淀池内的两台潜水泵和软管将未经过三级沉淀罐(絮凝沉淀)沉淀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园区市政管网。
【查处情况】
德阳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6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
【启示意义】

该案件为执法稽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例,办理方法得当,证据固定充分,同时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非常具有典型性。案件办理中,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出境断面水质监控平台数据,精准溯源,以雷霆之势,快查快办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精准、快速的办理,既向群众展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态度,又向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展示了打击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的决心。

责任编辑:罗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