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权益的第一步,这些要点务必牢记,避免“踩坑”!
1、劳动合同要订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单位信息要核对
确认合同名称、地址等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
3、劳动报酬要明确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4、试用期限要合规
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卖身条款”需警惕
违约金仅限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两种情况,其他违约金约定无效!
6、一式两份要留存
合同需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务必保存原件!电子合同要留存PDF版本。
7、及时维权别犹豫
发现“阴阳合同”、霸王条款等,立即拨打0838-3213245劳动保障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