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条件
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益性岗位所在单位,可按规定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提供资料
劳动合同、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四、办理渠道:
(一)现场办理
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办理热线:
罗江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8-3121607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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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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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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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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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10626-2024-00603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一、服务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条件
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益性岗位所在单位,可按规定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提供资料
劳动合同、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四、办理渠道:
(一)现场办理
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办理热线:
罗江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8-3121607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