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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查处超限超载 违法行为的通告

索  引  号:510626-2024-009544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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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15 来源:区交通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为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9月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不停车检测系统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

一、设置位置:德阳市罗江区G108线白马关镇不停车检测点(G108线K2125+800m处)。

二、上述执法检测点设备均已通过四川省德阳市计量测试所检定合格,并且取得了检定证书(证书编号:20240606727号;检定日期:2024年06月14日;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3日),采集的车辆装载信息合法有效。

三、货运车辆进入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后,对未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四、对于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应按照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提示牌的提示,主动行驶至指定或就近卸载场地进行卸载或转载;在接到违法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调查处理。

五、对超限超载货运车主或驾驶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按照货车超载超限运输“一超四罚”原则,将涉嫌违法车辆的当事人、源头货物装载方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抄告车籍所在地源头管理部门,并纳入道路运输征信系统进行管理。

特此通告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  德阳市罗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