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罗江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城区老围城路;西至—黎明园、金万楼、城市花园小区;南至—黎明社区安置自建房、原乐明食品厂;北至—西街(详情见附件)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征收范围示意图
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万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