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社会的公平正义。大家对检察院更多的印象是看到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犯罪,与被告、辩护人斗智斗勇,但其实出庭公诉只是检察职能中的一部分,新时代下检察机关的职能被系统地划分为“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刑事检察是人民检察院的业务之一,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检察。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关乎社会的安宁与和谐,更承载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责任,其主要工作职能有: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的刑事案件,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提出量刑建议。
四、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应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在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法院所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审判程序不合法或者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将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检察建议以及提起抗诉的方式进行监督。
检察院对看守所、监狱、法院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采取巡回检察、派驻检察等方式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