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不是已经没有事了?”答案是:NO!
一、取保候审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会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人采取取保候审,同时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或法院后,也可能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成两部分——“取保”和“侯审”,“取保”意味着担保释放,“侯审”意味着需要继续等待办案机关进一步处理。简单地说,被取保候审就是先暂时回家,随时等通知,不表示你没有事了。
二、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同时被取保候审,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来担保,既不能提供保证人又不能交纳保证金的,则可能被采取更为严格的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如果社会危险性较大,则可能被逮捕送往看守所监管。
三、被取保候审了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呢?
当然不,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轻则没收保证金,要求重新提供保证人,重则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逮捕。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