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调府〔2025〕8号)收悉。该项目由四川中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经研究,原则同意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2-510626-04-01-634836。
三、项目建设地址: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1组、2组、6组。
四、项目业主: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团堆村原农贸市场停车场建设:长60m,宽15m.
(二)团堆村冉家湾沟渠整治:长521m,高0.5m,沟底宽0.7m。
(三)团堆村冉家湾沟道路建设:1.路面硬化长250m,宽2.6m,厚0.18m;2.碎石路修建:第一段长226m,宽2.4m;第二段长161m,宽1.5m;第三段长291m,宽1.5m。
(四)团堆村毛农池塘道路建设:1.道路硬化长204m,宽2.5m,厚0.18m;2.修建堡坎长37.8m,平均高度0.6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639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5.3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0月完工。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项目投资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