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德市罗医〔2025〕49号)收悉,经研阅,原则同意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4-510626-04-01-833646。
三、项目建设地址: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286号。
四、项目业主: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1.基础设施:改造区域资源共享中心、中心药房和重点乡镇卫生院共计6427.57㎡。
2.医疗设备:购置医疗设备202台(件、套)。
3.信息系统:涉及人工智能运用、网络安全保障、资源共享机制、数据采集体系、辅助诊断功能、物品追溯系统、医共体消毒供应一体化保障体系建设、AI赋能医疗共享中心数字化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数字化平台建设、区域智能临床辅助决策应用、医共体数据资源一体化平台、信息系统集成等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统一。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区级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工期18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概算报区发改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评估并出具意见,取得以上意见后按程序审批项目概算,项目概算是项目建设的最高限额,项目业主未取得概算审批,不得开展招标投标及其它相关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程序报我局审批。未经批准变更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等追究法律责任。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