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德市罗住建〔2025〕31号)收悉,经研阅,原则同意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2502-510626-04-01-208072。
三、项目建设地址:德阳市罗江区。
四、项目业主: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改造排洪沟8.57公里,其中黄水河工业园区段排洪沟2088米、新土桥沟3870米、老土桥沟2470米、西支四支渠144米,改造DN400~DN600排水管3.06公里;新建三洞桥、金莲寺、家和园片区DN300~DN500排水管3.28公里;红玉路新建盖板沟0.88公里,断面1.2×1.2米,新建DN800~DN1200排水管0.66公里,新建DN2000排水管0.24公里,改造DN400~DN600排水管2.48公里;新建福山路DN900~DN1100排水管约1.54公里;新建幸福路南段DN600排水管约1.1公里;改造青新路DN800排水管0.5公里;改造红旗路DN900排水管0.6公里。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5369.9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工期18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概算报区发改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评估并出具意见,取得以上意见后按程序审批项目概算,项目概算是项目建设的最高限额,项目业主未取得概算审批,不得开展招标投标及其它相关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程序报我局审批。未经批准变更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等追究法律责任。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项目投资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