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元镇团堆村道路(文星加油站至文星大桥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调府〔2024〕46号)收悉,该项目由开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施工图设计,由四川中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招标控制价。经研究,原则同意调元镇团堆村道路(文星加油站至文星大桥段)整治工程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调元镇团堆村道路(文星加油站至文星大桥段)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0-510626-04-01-725827。
三、项目建设地址: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一组。
四、项目业主:罗江区调元镇团堆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街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长789m:铺装青石板人行道1886m、安装路沿石338m;预埋电信通道4孔φ110重型聚氯乙稀管(pvc-u)3360m等。
(二)镇政府前改建透水混凝土人行道:透水混凝土人行道280m(含C20垫层、路沿石、条石小挡墙等);入口(加油站处)现有精神堡垒改造;沿路环境整治:清除杂草、修剪树枝、安装铝合金中式围栏;
(三)藏书文化:阶梯改造、墙面装饰;
(四)川剧文化:改建川剧文化牌;
(五)足球场:改建足球场(19mx25m),铺设人造草皮,安装绿色浸塑围网;
(六)桥头改造:改建“调元古镇标识牌”。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3.23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费用188.21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2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4
年12月完工。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九、劳务报酬: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2.8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的17.00%,且所有劳务报酬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
十、其他事项:项目业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投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