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四川罗江经开区“5+1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罗经工〔2024〕11号)收悉,该项目由四川中讯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川罗江经开区“5+1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罗江经开区“5+1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2-510626-04-01-729957。
三、项目建设地址:罗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园。
四、项目业主:罗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实施特色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区、人才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专区、要素服务区建设942平方米,完善5#楼面防水窗户等设施改造3113.95平方米。
基建:园区服务中心装修改造942平方米,园区5#楼面防水窗户等设施改造3113.95平方米。
采购:智能排队叫号系统、智能窗口交互评价系统、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系统、自助填单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察系统、安全及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房配套建设、其他配套设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3万元,其中建安费346.88万元、设备采购费用178.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