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蜀江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取用地下水新办取水许可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依据水行政部门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罗江县蜀江牧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取水水源地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金铃村5组,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4°37'14"、北纬31°18'34",水泵扬程为30米,年取水总量1.1773万m³,取水用途为畜牧业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0%,年退水量0.9418万m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许可水量和取水用途使用水资源,并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本项目用水合理,节水措施可行。
三、你单位应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坚决执行主管部门的限采、禁采、停采等各种取水限制措施。
四、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完工后,应及时向水利局报送本取水项目验收申请相关资料,经水利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取水有效期以取水许可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五、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特此批复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