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主动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 领域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结果信息 / 取水许可审批 / 正文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罗江区壮语家庭农场取水工程的批复

索  引  号:510626-2025-002706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5-03-27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罗江区壮语家庭农场

单位关于取用地新办取水许可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依据水行政部门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罗江区壮语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取水水源地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建国村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4°38'2902"、北纬31°33'2594"水泵扬程为50米,年取水总量1.6425m³,取水用途为畜牧业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5%年退水量0.0032万m³。

二、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许可水量和取水用途使用水资源,并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本项目用水合理,节水措施可行。

三、单位应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坚决执行主管部门的限采、禁采、停采等各种取水限制措施。

四、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完工后,应及时向水利局报送本取水项目验收申请相关资料,经水利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取水有效期以取水许可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五、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特此批复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5327


责任编辑: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