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罗江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罗江区略坪镇某超市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罗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
经查,该店铺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举报属实,该超市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罗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非法渠道来源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罗江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罗江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责任编辑: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