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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优化营商环境

索  引  号:510626-2024-015111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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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26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为切实保障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调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彰显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效力,区财政局多管齐下,全方位优化政府采购工作生态。

一、源头治理:内控制度扎紧篱笆

积极督导采购主体落实应尽职责,大力推行“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严守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标准,坚决杜绝采购需求与技术参数设置中的倾向性、限制性和排他性内容,将可能引发质疑投诉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问题发生的概率。

二、调解优先:构建和谐采购关系

着力加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沟通协调,深度挖掘采购人在投诉处理环节的主观能动性。构建起完善的“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及时介入、全力协调各方利益诉求,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同时,显著提升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率,确保采购流程的顺畅运转。

三、专业护航:双介入提升监管质效

   大力推动法律顾问与内部法制机构深度融入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流程,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工作开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支持。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服务市场主体的综合效能。

   四、法治引领:打造优质营商沃土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并贯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通过持续完善规章制度、精细规范业务流程、严格确保公正执法,精心打造稳定、透明且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有序、蓬勃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