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财政局大胆探索,创新投诉处理模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化解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质效。
一是加强投诉管理。畅通投诉渠道、坚持高效原则、强化咨询论证、加强档案管理、依法实施处罚,明确投诉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就投诉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及风险性提出意见,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论证,作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参考依据,并归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档案。
二是靠前化解矛盾。创新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工作模式,按照“调解原则、调解范围、调解方式、调解流程、调解时效”工作流程,投诉调解由财政牵头组织实施,邀请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律师顾问、评审专家、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代理机构等“行家里手”依法依规参加投诉调解活动,化解政府采购纠纷,防止矛盾升级,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