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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财政局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4118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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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02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近年来,为助力中小微企业摆脱因经济下行、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等面临的生存困境,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和政府采购制度,罗江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推动稳住经济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出台一系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出台了包括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免费提供采购文件等优惠政策。凡是参与罗江区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

二是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

三是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

四是提高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五是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于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作出明确。

  积极创新政府合同融资模式。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切实推进“政采贷”工作,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