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 市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德市财社〔2024〕10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7.74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和“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如期实现。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