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中医医院:
根据市财政局 市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德市财社〔2024〕5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0.8万元(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为“直达资金”。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01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