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3〕71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24万元。其中:
一、下达区乡村振兴局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4万元。其中: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益性岗位27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7万元。
二、下达区农业农村局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以上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以上资金全部为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01-001-0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务明确。
请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