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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6231
文  号:德市罗新府发〔2023〕10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3-05-31 来源:新盛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村(社区)、镇机关各单位:

干部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对新盛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领导小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赟晖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小刚 党委副书记(挂职、派出所所长

陈 强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黄 艳 副镇长

兰远辉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 敏 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杨小兵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

廖欣妍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吴伯刚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兰远辉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镇精神卫工作,协调全镇各部门开展工作制定全镇精神卫生工作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性文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照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精神卫生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草拟全镇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我镇有关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防治项目,对落实情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精神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的发生,承办我镇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1.镇派出所。了解掌握镇内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对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依法强送往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2.镇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盛镇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并负责日常工作;依照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精神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与管理,与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3.镇综治办。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相关村社区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召开联会议,协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及管理防治工作措施的

4.镇民政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办低保,对生活困难的按照政策给予临时救助。

5.镇残联。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协调建我镇精神疾病康复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体系,制定计划、采取措,推进“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障碍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职业技能康复服务。

6.镇爱卫办。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消除偏见,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平等参与社会;依法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

阳市罗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23526

责任编辑: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