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和入院指征不足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74.41元,处违约金2145.54元。
2.德阳市罗江区中医医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中医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和入院指征不足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41.86元,处违约金1876.86元。
3.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99.8元,处违约金599.8元。
4.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和入院指征不足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91.77元,处违约金3754.35元。
5.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和入院指征不足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50.95元,处违约金653.95元。
6.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定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14.72元,处违约金614.72元。
7.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67.03元,处违约金467.03元。
8.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和入院指征不足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39.95元,处违约金3482.74元。
9.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卫生院违规案
2023年7月至10月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低倍率病例”专项检查。发现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和入院指征不足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服务协议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256.62元,处违约金557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