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新盛镇实际,在镇防汛抗旱应急总体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工作原则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和“有组织、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措施”的原则,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有效提高我镇防范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新盛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水灾害、干旱灾害等。
第三章 组织架构
(一)镇防汛专班
在新盛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简称: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和专项任务。共下设7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成员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新盛镇派出所、新盛镇卫生院、新盛镇供电所、新盛镇中学、新盛镇小学
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落实省市区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决策意见。
(2)在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统筹组织下,进行汛情和旱情会商评估,组织开展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落实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安排。
(3)建立镇防汛重点区域台账,统计受影响过渡性安置和转移性安置群众的户数人数。
(4)对全镇防汛抗旱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
(5)对镇辖区内的防汛重点区域(包括:山洪隐患点、地灾点、河道淤堵段和小二型水库)的防汛工作进行巡查,搜集并报送相关信息。
(6)负责对各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和预案制定修改进行指导;组织指导全镇及各村(社区)开展防汛演练。
2.雨情(水情)信息监测发布组
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信息发布员:当天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市、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发布的雨情水情信息;第一时间将掌握的雨情水情及预警信息,及时向镇指挥部、各村(社区)传达上级雨情水情信息。
(2)负责接收市、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发布的防汛撤离避险预警。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经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会商后及时下达撤离疏散指令。
3.日常巡查组
牵头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各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对工作开展不力,并在市区检查督查中被通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应急抢险组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责任单位:镇武装部、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新盛镇派出所、新盛镇卫生院、新盛镇供电所;各村(社区)驻村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伍
工作职责:
(1)统筹全镇应急抢险力量,组建应急抢险分队以新盛镇基干民兵为主体,共50人(以镇武装部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2)村(社区)应急抢险分队:共13支,以驻村工作组、村(社区)组干部为主,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
(3)按照灾害等级和镇指挥部的指令,统一调配镇机关干部、应急抢险分队和村(社区)组干部力量,开展防洪堵漏、地质灾害应急等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作;
(4)组织村(社区)受灾群众和企业职工,按疏散路线向指定避灾场所和安全地带转移避险。对无法正常撤离,而群众未及时疏散或撤离时,由应急抢险组负责联系应急管理局组织救援。
5.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驻村工作组、各村(社区)、新盛镇卫生院、新盛镇供电所、新盛镇中学、新盛镇小学
工作职责:
(1)根据防汛重点区域台账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台账,建立移撤离群众统计表;
(2)负责转移撤离群众的临时安置,优先采取投亲靠友方式进行自我安置,对无亲戚朋友投靠的,如五保户等人员在镇村(社区)设定的避灾场所进行集中临时安置。
(3)负责对接镇民政部门,为集中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提供被褥等救灾物资和必要的吃、住等生活用品;
(4)负责对接新盛镇卫生院为集中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并做好场所消毒和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负责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和其他灾害过后农户家园及安置区的消毒防疫工作。
6.治安保障组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受灾避险期间辖区内治安秩序,安置场所和撤离农户的家庭财产安全,以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备注:视灾情情况,必要时由镇道路养护人员交由治安保障组统一指挥。)
7.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质的准备和补充;
(2)负责救灾经费的预算及下拨,同时多方筹集资金为灾后(险情)的治理提供经费保障。
(3)按照镇村应急抢险需求,做好救生衣、救生绳、手电筒、雨衣、发电机等救生物资的准备;
(4)对接超市,提前预备撤离群众在安置期间所需的方便食品、水等的生活必需用品。
(二)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各村(社区)驻村领导、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制定完善本村(社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明确防汛应急抢险值班人员以及工作岗位和职责。
2.制定完善群众转移撤离预案,明确转移路线、安置地点。
3.建立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台账,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及时对台账内容进行更新。
4.建立村(社区)应急抢险分队人员名单,分队人数不少于20人,并尽量避免与镇民兵抢险应急分队人员重复。
5.建立村(社区)应急抢险物质台账。(备注:以上2—5项内容可统一编入村(社)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中,但必须要有转移撤离以及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位、村(社)应急抢险分队人员、村(社)应急抢险物质四个预案或台账)
6.各村(社区)在每年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开始前,将本村(社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交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第四章 防汛重点区域
(一)山洪点位:
罗汉村2组
1.点位位置:罗汉村2组
2.人口范围:89户425人
3.转移路线:德安明德小学、罗汉村村委会
4.行政责任人:唐赟晖 电话:18781080484
5.监测责任人:罗顺兵 电话:15883842431
6.转移责任人:王秀英 电话: 15982934632
(二)水利设施重点区域:
1.中型水库:幸福水库
(1)区级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2)镇级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接收区水利局发布的幸福水库泄洪信息并及时转发给沿线各村;指导溢洪道沿线各村做好群众转移的相关工作。
(3)村级责任单位:金龙村
工作职责:接收幸福水库泄洪信息并及时转发给沿线群众,视泄洪情况,组织沿线群众转移。
2.小Ⅱ型水库:
苏桥(团结)水库、宝镜水库、一根松水库、白庙水库、战备水库、聂家长堰水库、木龙(团结)水库、尖梁子水库
3.农灌沟渠:新德支渠、德青梨支渠、慧新支渠、慧花支渠;
4.其它由各村(社区)排查上报的隐患点。
第五章 防汛预警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在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后,各工作组及村(社区)按照预警等级,做好应急响应措施。
(一)IV级(蓝色预警):
1.预警标准:
①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水位迅速上涨;
③局部地区出现积水,个别地区有小洪涝;
④其他需要确定为一般洪涝灾害的情况。
2.应急响应措施:
(1)镇级响应
①当日镇值班领导、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抢险组值班人员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②由当日镇值班领导牵头统筹,组织相关值班人员对各村(社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好值班记录;
③及时向指挥部指挥长、各驻村领导、各村(社区)和辖区企业通报巡查中发现的险情;
(2)村级响应
①各村(社区)防汛值班人员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做好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②通过微信、QQ和电话的方式向村民发布雨情水情变化信息;
③安排专人对辖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巡查,随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日镇值班领导。
(二)III级(黄色预警):
1.预警标准:
①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水位持续上涨,部分河段接近或超过警戒水位;
③辖区范围出现局部内涝;
④部分山体滑坡、裂口等。
2.应急响应措施:
(1)镇级响应
①各驻村领导、当日镇值班领导、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抢险组值班人员,以及各村(社区)防汛值班人员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②由当日镇值班领导牵头统筹,组织相关值班人员对各村(社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巡查重点为防汛重点区域以及辖区内的河道、桥梁、小二型水库、交通干线、危旧房屋、在建工地和场镇商超和各村(社区)上报隐患点位等,做好值班巡查记录;
③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险情向所涉村(社区)和辖区企业通报,并向镇指挥部指挥长汇报;
(2)村级响应
①各村(社区)防汛值班人员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②由驻村领导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巡查,随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日镇值班领导及驻村领导;
③将撤离转移路线及地点,逐户告知河道及防汛、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④通过微信、QQ和电话等方式向村民发布雨情水情变化信息;
⑤负责通知本村(社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在接到灾情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赶到现场投入救灾工作。
(三)II级(橙色预警)
1.预警标准:
①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水位持续上涨,部分河段超过警戒水位,辖区主干道出现积水,低洼区出现严重内涝;
③重要设施,如供水、供电、交通等出现险情或灾情;
④山体出现整体滑坡、裂口等;
⑤重要位置水库出现险情或者垮坝;
⑥其他需要确定为重大洪涝灾害的情况。
2.应急响应措施:
(1)镇级响应
①橙色预警时,由镇指挥部指挥长发布橙色预警;
②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镇各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在镇政府集中,各类通讯设备处于24小时开通状态;
③由镇指挥部指挥长组织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副指挥长,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和村(社区)负责人到镇二楼会议室对灾情进行会商评估,并根据会商评估结果和灾情情况下达转移指令,同时向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汇报;
④下达转移指令后,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⑤镇民兵应急抢险分队全部到镇三楼会议室集中待命,领取应急抢险装备。各类抢险工程车辆、救护车辆在镇政府院内集中待命。在下达转移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应急抢险现场开展工作;
⑥在遇到镇村(社区)无法处置的情况下,及时对接联系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请求支援。
(2)村级响应
①各村(社区)驻村工作组以及村(社区)干部、应急抢险分队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在村(居)委会领取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质,保持通信畅通,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好防汛抢险和群众撤离转移准备工作;
②在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达转移指令前,各村(社区)通过微信、QQ和电话的方式向村民发布雨情水情变化信息,并将撤离转移路线及地点,逐户告知河道及防汛、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③待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达转移指令后,各村(社区)干部、应急抢险分队人员配合驻村工作组、镇民兵应急抢险分队开展工作;
④在群众转移撤离后,各村(社区)加强对辖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巡查重点为防汛重点区域以及辖区内的河道、桥梁、小二型水库、交通干线、危旧房屋、在建工地和场镇商超和各村(社区)上报隐患点位等,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险情向所涉村(社区)和辖区企业通报,并向镇指挥部指挥长汇报。
(四)I级(红色预警)
1.预警标准:
①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水位普遍上涨,主要河道的水位超警戒水位;
③辖区内多处出现严重灾情和洪灾隐患;
④部分村出现成片洪涝;
⑤重要位置水库发生或极可能发生垮坝;
⑥其他需要确定为特别重大洪涝灾害的情况。
2.应急响应措施:
1.镇级响应
①红色预警时,由镇指挥部指挥长发布红色预警;
②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镇各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在镇政府集中,各类通讯设备处于24小时开通状态;
③由镇指挥部指挥长组织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副指挥长,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和村(社区)负责人到镇三楼会议室对灾情进行会商评估,并根据会商评估结果和灾情情况下达转移指令,并向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汇报;
④下达转移指令后,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⑤镇民兵应急抢险分队全部到镇三楼会议室集中待命,领取应急抢险装备。各类抢险工程车辆、救护车辆在镇政府院内集中待命。在下达转移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应急抢险现场开展工作。
2.村级响应
①各村(社区)驻村工作组以及村(社区)干部、应急抢险分队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在村(居)委会领取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质,保持通信畅通,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好防汛抢险和群众撤离转移准备工作;
②在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指挥部下达转移指令前,各村(社区)通过微信、QQ和电话的方式向村民发布雨情水情变化信息,并将撤离转移路线及地点,逐户告知河道及防汛、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③待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指挥部下达转移指令后,各村(社区)干部、应急抢险分队人员配合驻村工作组、镇民兵应急抢险分队开展工作;
④在群众转移撤离后,各村(社区)加强对辖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巡查重点为防汛重点区域以及辖区内的河道、桥梁、小二型水库、交通干线、危旧房屋、在建工地和场镇商超和各村(社区)上报隐患点位等,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险情向所涉村(社区)和园区企业通报,并向镇指挥部指挥长汇报。
(五)应急响应结束
无险情:当洪峰过后,气象预报部门确定汛情无发展,无继续降雨后,经请示汛情响应决策机构,可结束应急响应行动;
有险情:当抢险结束,经专家评估,同时气象预报部门确定汛情无发展,无继续降雨后,并请示汛情响应决策机构,可结束应急响应行动。
第六章 群众转移和安置
当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发布启动I级(红色预警)、II级(橙色预警)和地质灾害预警时,各村(社区)按照预定转移路线,将群众转移撤离到指定安置场地。
(一)转移安置点
1.罗汉村转移安置点:明德小学、罗汉村村委会;
2.其余各村转移安置点:按照各村就近、方便地转移;
3.各水库、塘堰下游群众临时安置就近居高位置。
(二)具体群众转移要求
当启动洪灾I级(红色预警)、II级(橙色预警)和地质灾害预警响应时,由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各驻村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的指令,指挥镇应急抢险组、镇群众安置组、镇治安保障组、镇后勤保障组和受灾转移村的村(社区)干部,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安置。
1.转移原则
①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迅速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②对可以投亲靠友的鼓励其投亲靠友;
③对无亲朋投靠的群众(包括:五保户、孤寡老人等)安置到指定安置场所;
④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转移顺序
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顺序,将受灾群众转移至指定的转移安置地点。
3.工作要求
①转移分组、分户包干,点名到册,危险区域全部转移;对拒不转移,强制转移;
②转移要有组织、有纪律,杜绝骚乱、踩踏等事件发生;
③对于65周岁以上、12周岁以下或身有残疾不便转移,组织民兵预备役,采用2帮1,帮助转移;
④加强治安巡查,防止趁火打劫等治安事件发生。
第七章 应急抗旱措施
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一)特大干旱
在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导下,全镇以抗旱工作为中心。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驻村领导到受旱村(社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1.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3.动员全镇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
4.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和区农业农村局;
5.定期通过镇村微信和QQ群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6.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乡村振兴办要加强抗旱工作的技术指导,镇综合执法办、镇社会事务办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做好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
(二)严重干旱
1.在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的指导下,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旱情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
2.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
3.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
4.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和区农业农村局;
5.通过镇村微信和QQ群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上级部门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
6.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三)中度干旱
1.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视情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
2.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和区农业农村局报告旱情,提请对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
3.镇乡村振兴办与受旱村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
4.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四)轻度干旱
1.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
2.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部署抗旱工作;
3.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和区农业农村局;
5.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有关工作。
附件:1.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水库安全责任人统计表;
2.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责任人统计表;
3.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防汛抗旱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4.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一览表;
5.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资管理分配办法;
6.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罗汉村山洪隐患点预警方案。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新盛镇水库安全责任人统计表
序号 |
水 库 名 称 |
所在乡镇村、社 |
行政责任人(副科级以上领导) |
分管责任人 |
巡查值守责任人 |
||||||
姓名 |
职 务 |
电话 |
姓名 |
职 务 |
电话 |
姓名 |
职 务 |
电话 |
|||
1 |
宝镜水库 |
宝镜村3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刘波 |
村书记 |
15884250866 |
2 |
战备水库 |
土城村3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曾传春 |
村书记 |
15808383875 |
3 |
一根松水库 |
月亮村1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彭开彬 |
村副主任 |
15928316226 |
4 |
聂家长堰水库 |
月亮(原龙形)村6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彭开彬 |
村副主任 |
15928316226 |
5 |
尖梁子水库 |
罗汉村4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王秀英 |
村书记 |
15982934632 |
6 |
木龙(团结)水库 |
木龙(原百善)村8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王明辉 |
村书记 |
15883888693 |
7 |
苏桥(团结)水库 |
苏桥村5组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邓永华 |
村书记 |
18283847011 |
8 |
白庙水库 |
原天鹅村11村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王龙 |
镇人大主席 |
13981075337 |
范仕勇 |
村书记 |
15282898001 |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新盛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责任人统计表
危险区所在镇、街 |
危险区所在村社 |
山洪沟 名称 |
受威胁 人口 |
行政责任人(副科级以上) |
监测巡查责任人 |
预警转移责任人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新盛镇 |
罗汉村 2组 |
子金河 |
429 |
唐赟晖 |
镇长 |
18781080484 |
罗顺兵 |
15883842431 |
王秀英 |
罗汉村书记 |
15982934632 |
|
|
|
|
|
|
|
|
|
|
|
|
附件3
德阳市新盛镇2024年防汛抗旱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队伍 总数 |
总人数 |
队伍性质 |
主要职责 |
||||||||||
常备类 |
社会类 |
临时类 |
工程抢险 |
人员救援 |
社会救助 |
|||||||||
队伍数量 |
人数 |
队伍数量 |
人数 |
队伍数量 |
人数 |
队伍数量 |
人数 |
队伍数量 |
人数 |
队伍数量 |
人数 |
|||
新盛镇 |
13 |
200 |
13 |
200 |
|
|
|
|
1 |
20 |
12 |
28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3 |
200 |
13 |
200 |
|
|
|
|
1 |
20 |
12 |
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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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4年新盛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一览表
姓 名 |
指挥部职务 |
单位职务 |
备注 |
廖升 |
总指挥长 |
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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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赟晖 |
总指挥长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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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 |
副指挥长 |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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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英 |
副指挥长 |
镇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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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华 |
副指挥长 |
派出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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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辰 |
副指挥长 |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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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敏 |
副指挥长 |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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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龙 |
副指挥长 |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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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琳 |
副指挥长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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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远辉 |
副指挥长 |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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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欢 |
成员 |
镇党建办工作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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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怀忠 |
成员 |
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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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桥 |
成员 |
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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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波 |
成员 |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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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地 |
成员 |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
附件5
新盛镇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管理分配办法
一、物资储备
1.防汛物资是用于支持遭受洪涝灾害区域和部位防汛应急抢险需要的各类物资。
2.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各村(社区)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和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应对洪涝灾害应急抢险需要。必要时,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向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请求支持,并就地征用的防汛抢险物资。
3.镇级和各村(社区)储备的防汛物资,属于专项防汛物资,必须专门用于防汛救灾,严禁挪作他用。
二、应急抢险物资管理
1.镇级和各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做到“调得出、用得上、能好用”。
2.镇级和各村(社区)防汛物资的储备、更新、调用要建立台账,加强管理,严格出入库制度。
三、应急抢险物资调拨
1.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即: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各村(社区)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在报经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可调用镇级防汛应急抢险储备物资。
2.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3.镇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经申请,经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拨。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报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4.接到调拨令后,由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
5.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和各村(社区)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抗旱供电。
6.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应及时向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请求支援。
责任编辑: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