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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26-2022-013637 文   号:德市罗应急委〔2022〕2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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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04 来源:区应急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德阳市罗江区应急委员会

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区应急委成员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区政府二届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罗江区应急委员会

20221025

德阳市罗江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适用范围

二、启动条件

三、指挥体系

(一)组织架构

(二)指挥部搭建

(三)工作组职责分工

四、力量体系

五、应对处置

(一)决策部署

(二)信息收集

(三)力量调度

(四)抢险救援

(五)救灾安置

(六)灾情核查评估

(七)信息报告

(八)疫情防控

(九)舆论宣传

六、应急保障

七、响应结束

八、附则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在新冠疫情常态化应对背景下,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意识,针对我区可能出现的重大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灾种叠加情形,明确防范应对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责任、应急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新体制,实行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预的原则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方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德阳市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德阳市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阳市罗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罗江区地震应急预案》《德阳市罗江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德阳市罗江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德阳市罗江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以《德阳市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总纲,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补充,适用于当前疫情常态防控背景下的重大气象、地震、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多种灾害叠加发生后应对处置工作。

二、启动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启动本预案。

(一)在同一时段,气象、洪涝、地质、地震、森林火灾5种灾害,其中3种及以上启动级二级应急响应时(“以上”包含本数);

(二)在同一时段,气象、洪涝、地质、地震灾害和森林火灾中有1种启动级一级应急响应、1种启动级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

(三)其他需要启动预案的情形。

三、指挥体系

区政府领导根据情况召集有关灾种牵头部门召开紧急联合会商会议,全面分析形势,经研判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扩大应急响应,成立“罗江区应对XXXX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省、市层面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应对多灾种叠加应急处置工作。

有关专项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归集到区指挥部,按照区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和分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其承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区级部门要负责做好灾情监测预警、提出响应建议、应急处置等专业性工作。

(一)组织架构

区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指挥长,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有关区领导和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教导员任副指挥长,受灾特别严重的乡镇负责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为成员。

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地协调工作组、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组、交通保障组、通信电力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物资装备组、社会秩序维护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区有关领导担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受灾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等为成员。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指挥部可适当调整分组分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1)

(二)指挥部搭建

1.现场联合指挥部。由指挥长或有关副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镇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救援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指挥调度灾害抢险救援等应对处置工作。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可根据灾情分镇、分流域、分片区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可指派有关负责同志任片区现场指挥长。

2.后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设在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区公安分局五楼),由指挥长或委派的副指挥长负责指挥。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一名领导在指挥中心参加响应,各责任单位原则上派员在本组牵头单位集中办公。主要承担值班值守任务,接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指令,做好信息汇总,督促落实市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务,做好相关保障支撑,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现场、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各有侧重,做好对应衔接。

(三)工作组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在区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传达国家、省、市层级的决策部署,协调督促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会务、文电处理等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救援救灾进展情况;明确现场、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编组,加强现场、后方指挥部衔接;做好与上级工作组对接;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

2.技术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风险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辅助决策、应急指挥中心第三方营运等技术支撑保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大数据局;各单位在区应急管理局设1名技术联络员)

3.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动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援行动安全管控规定;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国资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4.军队协调工作组。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担负救援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遂行其他救援抢险任务;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罗江中队、区人武部)

5.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组。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

6.交通保障组。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7.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负责前、后方指挥部和各工作组通信需求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罗江区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罗江分公司、中国移动罗江分公司、中国联通罗江分公司等)

8.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统计、核查调查和灾损评估;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等)

9.群众安置组。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开展社会募捐、遇难人员善后和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商务经合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受灾镇党委政府等)

10.物资装备组。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灾区价格稳定;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

11.社会秩序维护组。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局、区委网信办、武警罗江中队等)

12.新闻宣传组。统筹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管控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融媒体中心等)

区级各部门按照相关职能职责以及指挥部工作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受灾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应加入现场联合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四、力量体系

区消防救援大队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人武部民兵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突击力量,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骨干力量,社会应急队伍是辅助力量。根据灾情将以上救援力量充分整合、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一)综合救援。主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相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生命探测、破拆、顶撑等装备。承担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中以生命搜救为主的任务。

(二)工程抢险。主要由国资公司应急抢险队伍、交通运输应急抢险队伍、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相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大型工程机械。主要执行地震、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阻断的交通抢险、滑坡泥石流灾害抢险、堰塞湖除险、水库堤防溃决抢险等。

(三)水域救援。主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相关社会力量组成。各类救援舟艇等装备设施以及水下探测、侦查、救援等装备。承担抗洪抢险中执行水上人员搜救转移任务。

(四)排涝抢险。主要由区住建局救援力量、区综合执法局救援力量、区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相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大流量高扬程排水泵等设备。承担城镇水涝、地下工程淹没等抢险任务。

(五)航空救援。主要申请上级航空力量支援,开展空中侦查、人员转移、空中救援等任务。

(六)应急通信。主要由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和通信管理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请求移动、电信、运营商支援。配备卫星电话等装备。主要执行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快速组建现场通信网,开展空中侦查、专网覆盖等。

(七)电力抢险。主要由国网电力公司等有关队伍组成。配备各类电力抢修和保电专用工器具、100KW以上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大功率高扬程潜水泵和排水管配备固定式电声警报器、电力应急抢险车辆等装备。承担电力恢复抢险和特殊保电任务。

(八)医疗救援。主要由区卫健部门医疗队伍组成,必要时请求周边县(区)医院支援。配备负压救护车、移动CT、移动DR、移动手术车、移动核酸检测车、大功率对讲机、急救箱等装备。承担伤员救治和防疫消杀等任务。

(九)后勤保障。主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员及相关社会力量组成。利用现有车辆以及有关设备等。承担救援队伍和受灾群众的后勤保障任务。

各类应急救援队要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

五、应对处置

区指挥部作出启动多灾种叠加应急响应决定后,按以下程序有序组织实施。

决策部署

区应急管理局立即通知全体成员单位前往应急指挥中心或者指定的地点,参加应对XXXX灾害指挥部第一次会议,指挥长或指定的副指挥长安排部署各项救灾工作。

前方工作组到达现场后,迅速与受灾镇指挥部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了解灾情并听取受灾镇党委政府先期处置情况汇报,分析研判灾情发展趋势,督促指导当地组织调度现场救援队伍和跨区增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信息收集

组织基层干部群众、行业专业技术力量,利用无人机遥感、北斗导航、地面勘察、舆情管控等技术手段,多渠道获取气象、地理、灾(险)情、社情、民情、舆情等各类信息。

重点摸排受灾区域灾害损失及破坏基本情况;受威胁对象情况(包括人员死亡、受伤、失联、被困、受威胁人员数量和现状等信息);交通、水利、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民居、建构筑物、重要设施、重要目标、重点资源等损毁情况;灾后地质灾害、堰塞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及疫情防控状况;现场参与处置的各种救援力量、投入救援资源等情况;现场处置进展情况以及其他信息。

(三)力量调度

1.需求对接。根据情况,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研判救援人员、救援装备、工程机械、特殊资源等的数量、种类需求情况。

2.力量调派。按照“属地为主、周围策援、上级支持”原则,统筹调度指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参加应急救援行动。区应急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可分头调派所属力量,纳入后方指挥部归口管理。

3.交通管控。区指挥部对各救援队伍力量编成、集结情况、行进位置、车辆人员状态、指挥员信息、通信保障手段等信息进行管理,定时跟踪状态信息,确保队伍行进安全可控。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队伍目的地和任务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保障抢险救灾通道,根据灾区道路损毁等情况,及时引导救援力量的行进路线,为救援畅行创造条件。指导沿途镇预先规划缓冲区、集结点,各救援力量根据救灾需要梯次进入灾区。沿途保障以沿途镇支持和队伍自我保障为主,灾区属地政府负责做好救援力量的接应引导。

4.现场管理。现场联合指挥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联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现场联合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散管理的原则,全面掌握救援队伍、救灾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的规模数量、力量分布和执行任务情况。

5.增援对接。区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争取上级力量增援,加强与相邻县(区)协调衔接,统筹做好增员力量接应、引导、保障和现场管理等事项。

(四)抢险救援

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联合应对”的要求,区指挥部负责统筹调度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生命搜救。抓住“72小时黄金救援期”,将受困人员搜救、紧急转移群众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开展多轮次的拉网式排查搜救。

2.基础设施恢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抢险力量,迅速开展道路、通信、电力、供水等“生命线”工程抢通恢复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全面排查隐患、加强风险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采取预防行动,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等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和群众安全,有效防范应对堰塞湖、企业事故、油气管道事故、隧道坍塌等次生衍生灾害事故。

(五)救灾安置

根据多灾种叠加因灾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等指标,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紧急争取、筹措和下拨自然灾害救灾相关资金与物资,用于支持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稳定有序,鼓励分散、适度集中”的原则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受灾群众“五有”;组织对安置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安置点安全管理,防止次生灾害和事故发生;组织、调集生活类救灾物资、抢险救援和医疗卫生等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灾区价格稳定。

灾情核查评估

区指挥部启动运行后,灾情核查评估工作同步快速开展。按照区指挥部决策部署,由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支持帮助受灾镇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各行业(系统)灾情数据和核查,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开展灾害损失会商。

信息报告

灾情信息接报、处理、公开等须严格归口管理,保持口径一致。现场联合指挥部要及时收集核实灾情信息并报后方指挥部汇总,后方指挥部负责编写信息经审核后报上级。有关专项指挥部、部门(单位)若向上级报告工作,须同区指挥部保持信息数据口径一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灾情重要信息。

(八疫情防控

做好灾害条件下的疫情防控。重大灾情发生后,灾区要优化整合、合理布区卫生防疫队伍,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卫生处理,确保卫生防疫工作对全域灾区、脆弱人群、易感疾病的全覆盖。

做好疫情条件下的抢险救灾。当某区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同时暴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援队伍接到应急出动指令后,要摸清灾害和疫情基本情况,做好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沟通和会商研判,研究制定人员防控和救援对策。救援行动中要会同卫健、公安等部门划分好隔离区、核心处置区、安全警戒区、外围管控区和受灾群众安置区,严格落实分区分版块闭环管理。要加强人员排查和物资管理,有序开展常规核酸检测。救援任务完成后要对救援人员施行隔离后置管理。

舆论宣传

灾害发生后,区指挥部要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抢险救援、应对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

六、应急保障

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等依据《罗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罗江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罗江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罗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罗江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罗江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德阳市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医学救援、通信保障、物资准备等应急预案等,分别牵头负责做好救灾资金、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医学救援、通信、维护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突发事件有关保障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七、响应结束

当多种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经区指挥部综合研判,报区政府批准,由指挥长决定终止执行本预案,转由相关专项指挥部负责救灾后续工作。区指挥部或以区政府名义向上级专题报告。

八、附则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各镇、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本部门(单位)预案,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备案。

全区若发生重大暴雨、暴雪、干旱、高温、低温、冰冻、强降温、霜冻、大风等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多灾种叠加,参照本预案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责任编辑: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