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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参加社会保险宣传资料三

索  引  号:510626-2023-00713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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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4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企业参保社保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一)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

(二)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按职工实际应发工资(不纳入缴费的除外)申报缴费工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进行核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工资低于当年缴费基数下限按缴费基数下限核定,高于当年缴费基数上限按缴费基数上限核定,上下限之间的按申报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根据省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执行;上限按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执行。

(四)社会保险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24%,其中单位16%,个人8%;

2)失业保险:1%,其中单位0.6%,个人0.4%(2023年5月后按新政策执行);

3)工伤保险共分8类由单位负担,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自2023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基准费率下浮20%,即分别执行0.16%、0.32%、0.56%、0.72%、 0.88%、1.04%、 1.28%、1.52%,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