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机关: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关于预拨2022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德市财教〔2022〕6号)精神,现预下达2022年春秋学期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财政补助资金31万元(中央20万元、省级11万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
二、要根据学前教育幼儿园实际,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困难儿童补助应按教育助学政策做好衔接工作,预拨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请先作好垫付,确保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现。本次预拨资金是按上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儿童人数和幼儿园所属情况测算补助资金,待年底按实际清算,多退少补。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办法,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改善民办幼儿园条件,切实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要进一步明确扶持政策,引导和督促各类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并坚持“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园问题。
四、要主动与物价部门密切配合,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坚决制止“一方面享受奖补资金,一方面收取高额费用”的不合理行为。并健全奖补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德阳市罗江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