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月22日至3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区委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情况。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经开区分局)、各下属事业单位和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相关股室分工协作,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年底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将巡察整改工作内容写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印发了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三张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针对财务问题,抽调6名工作人员成立了财务清理专班,针对反馈的典型问题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区委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情况,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各自对分管领域问题及时整改销号,2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巡察整改重点任务和易发问题,开展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教育谈话,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并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控制度(2024年度)》,优化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财务报账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不到位”问题
1.一是传达学习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学习,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17场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邀请党校老师讲授专题讲座1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传达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研讨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谈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提出破解难题、谋划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今年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如5月2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6月14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等会议研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月13日,召开2024年重点目标任务工作推进会;6月12日,召开“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2024”工作推进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问题
1.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记录用表不统一,监督检查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食品、药械化监管业务流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梳理检查表格,根据不同的业态制定相对应的检查表格,要求执法人员根据实际使用相应表格,及时规范填写记录,并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制作相应处罚整改文书,及时闭环整改销号问题,严格规范执法。
食品生产环节
已统一使用3种类型表格。
餐饮环节
共3种表格:《检查要点表》《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记录》。
食品流通环节
共3种表格,分别为《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食品流通现场检查记录表》。
药械化监管环节
共4种表格,分别为《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项目记录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表》《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项目记录表》《化妆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项目记录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失之于宽软。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研判相关食品案件事实调查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2024年度,低于1000元罚款的轻微处罚的案件主体均适用《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案件裁量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情形;不予(免于)处罚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深挖食品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适用行政裁量,做到过罚相当。2024年度,严格按照《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对常见违法行为的罚款裁量采用积分制计算法,针对当事人的主观方面、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和案件的酌定裁量因素,分项进行积分量化,科学、精准、合理确定裁量幅度;所有适用减轻罚款裁量的案件,均依据《重大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德市罗市监发〔2019〕24号),通过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同意决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与问题整改未形成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对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要点监督检查的规定。二是对重点行业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结合日常及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按期组织整改,对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三是做到检查问题与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四是完善行刑法衔接,2024年度,向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移交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5件,依据《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应当从重顶格处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四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2023年罗江区大力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包保干部台账和主体台账,细化了责任清单。完善了4类任务清单,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牵头建立健全了督查清单制度,成立督察组,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2024年,一是优化包保机制。积极落实中省市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和国、省、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相关要求,2024年8月以区食安委名义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德市罗食安委〔2024〕2号),对包保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督导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督导不少于1次,C、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督导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同时优化了督导方式。二是包保干部全覆盖培训。2023年对镇、村(社区)包保干部进行了全覆盖培训,提升了包保干部包保能力,2024年12月23日,开展了督导干部全覆盖培训,重点解读包保要求,提升干部包保能力。三是强化工作提示。对区级领导干部不定期发送工作提示函,提醒开展包保工作,在工作群内提醒各镇食安办督促镇、村(社区)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开展包保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五是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全年共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两次,安排部署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工作和夏季食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明晰各单位任务,压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强化相关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职能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同时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调整事项中;三是强化沟通协同。加强局内部核查处置工作沟通,及时提醒案件办理单位处理时限和处理要求,确保核查处置工作达标。同时及时更新食安办成员单位联系人名单,2024年已发文提醒各单位报送最新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信息,确保联系沟通顺畅。2022至今,未出现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和核查处置不达标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在‘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上还有落差”问题
1.一是工作滞后。如,部分商户2022年已完成“个转企”任务并按要求申报的奖励补助资金,至2023年12月才拨付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度“个转企”激励资金下达到区级后,我局立即启动企业申报流程。印发了申报办法,点对点通知相关企业递交申报资料,通过资料审核、名单公示等流程,2024年7月30日向财政局递交拨款申请,9月25日将激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工作浮于表面。2022、2023年我区主城区个别大型商超食品安全方面被投诉举报多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培训2次,我局自行组织相关培训2次。二是组织召开举报投诉和信访工作区级部门协调会2次,推动股室队所联动提高信访工作处置效率;组织开展ODR行政约谈及消法培训宣贯会1次,推进消费纠纷ODR线上处理示范点建设。三是强化监管,对大中型商超增加监管频次,开展2024年“特供酒”“火锅食材”“肉制品”等专项检查,以及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四是强化抽检,组织对大中型商超开展区本级食品抽检21批次,占区本级食品抽检任务9.13%,检验结果均合格。五是强化指导,指导大中型商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经营要求营业,做好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主体责任,维护自身权利。通过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对重点食品经营主体培训。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罚没物资管理相对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行政处罚罚没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罚没物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品、酒类、农资等,形成罚没物资统计表。二是制定处置方案,依据《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制度》,我局销毁的罚没物资暂不需要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罚没物资已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执法人员对处置全程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政策不到位”问题
1.一是未落实“第一书记”全脱产驻村规定。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派驻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第一书记做到全脱产,不向第一书记安排局内工作。我局第一书记于2024年7月因工作调整调出,我局现无第一书记。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违规发放驻村“第一书记”交通补贴。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还超标费用,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和直接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1.一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行业领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汇总分类,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全局工作会议强调部署党风廉政工作3次,主持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逐一汇报“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主要领导就实际工作情况对党风廉政开展分析研判,并安排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
1.一是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组织干部职工线上学习。2024年以来,共有外宣信息70余条,未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未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一是文风不实,多个材料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在中层干部会对工作作风提了要求,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审核,重要材料严格按照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顺序审核后报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学风不实,理论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二是严把发言材料关,今年中心组成员立足市场监管岗位职责,谈学习体会、贯彻思路,全年召开集中学习6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重视”问题
1.一是未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12月26日党组会通报2024年度信访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5年信访工作;二是组织召开消费维权工作推进会2次,听取相关股所的消保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信访量不降反增。
整改情况:2023年信访量陡增主要在于信访量计算方式改变。2023年以前仅包含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2023年除转办信访件外,增加12345平台工单量,且12345平台在计算工单量时,采取同一事件多次反馈计为不同工单方式,致使全国范围内本系统信访量存在普遍上涨趋势。同时,信访内容仅涉及消费投诉,并未涉及我局工作人员及我局行政行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冷硬横推仍有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已离职,由分管领导对责任单位万安所进行提醒教育谈话,要求端正工作态度,树立为人民服务工作宗旨,2024年未出现重复信访件。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交流沟通,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和大局意识,确保冷硬横推情况不再发生。三是加强督促管理,发现工作人员有冷硬横推情况,直接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单位内控制度存在漏洞”问题
1.一是会计人员由临聘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会计人员已经调整为我局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组织新入职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和政策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按局“三定方案”规定由办公室承担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凭证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审签。二是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内部管理制度空转问题突出”问题
1.一是请病假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无相关证明不予请病假,办公室负责审核请假条,2024年6月以来我局职工病假均附挂号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车辆维修未报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各用车单位维修车辆前均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维修;二是对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更新,明确财务人员对审批单和报账单同步进行审核;三是分管领导对后勤管理和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按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二是加强监督,办公室专人落实监督车辆里程数登记。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四是工作餐超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超标部分工作餐费。二是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对同样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违规发放离职慰问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退离职慰问品,9名人员已退回对应慰问金额。二是对该事项时任工作参与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教育,严格人员慰问和纪念品发放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吃公函’问题整治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对2019年以来全部公务接待进行彻底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退款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问题。
1.一是存在“同城接待”的现象。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经退回接待费用,并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实际用餐人数多于接待清单人数。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经退回接待费用,并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存在“一函多吃”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函制,一张公函只接待一次;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四是不在规定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接待审核报销流程,确保接待清单一事一单。二是财务人员落实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一是财务报账附件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对全体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财务知识水平,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严格票据审核,通过内审等工作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凭交费预收票据直接列支预付电费。
整改情况:电费缴纳已改为先用后付,不存在预缴费用的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固定资产抵债未评估,且以固定资产原值入账。
整改情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和处置,按规定处置资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四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划转不合规。
整改情况: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对经费情况进行排查。加强财务审核,按照资金性质和要求,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合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五是不按标准扣收工会会员会费。
整改情况: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工会业务学习,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会费收取和扣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一是违背“一把手”末位表态原则。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2024年以来党组会均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以口头征求意见代替局党委集体审议,购买慰问品有先开支后上会的情况。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开展谈话教育,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制度,除紧急情况外,严格遵循先审议后进行的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研究资金以通报代替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牵头股室填写议题申报单,涉及“三重一大”议题,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廉政风险评估卡。二是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集中谈话提醒,严肃党组会“三大一重”制度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善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主要领导审签。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一是支部名称填写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党支部手册等资料,修改相关错误填写方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素质,10月12日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基层所党支部参加全区党务工作培训。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务工作规范管理。组织党支部开展自查2次,机关党委复查2次,加强压力传导、强化精准指导。二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次数要求,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和书记讲党课。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打折扣。
整改情况: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对2024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部署,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
1.一是党支部书记未由党员负责人担任。
整改情况:一是任命分管领导担任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二是任命基层所党支部书记为城郊所所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二是换届及推优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指导,规范基层党支部内部管理。二是由分管领导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三是退休党支部未按期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退休党支部已于2023年9月完成换届。二是强化机关党委建设,配齐党委委员,加强党建工作的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一)完善机制建设,做到久久为功
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把此次巡察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做实“当下改”的举措,用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找出其中病灶、研究对策,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坚持以小见大,实现举一反三
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治理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促进巡察整改从“治标”向“治本”发展。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成果运用
借助巡察整改,推动整体工作,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统筹形成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工作的良性互动,在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等各项工作,找准市场监管工作定位,彻底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5年1月19日至2月14日
联系电话:0838-3121548(工作日:9:00-17:30)
邮政信箱:618500,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北路80号
电子信箱:569754587@qq.com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区市场监管局